从2019年4月1日起,以下行业纳税人可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A.邮政服务
B.电信服务
C.现代服务
D.生活服务
A.邮政服务
B.电信服务
C.现代服务
D.生活服务
A.设立之日起
B.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
C.满3个月起
D.2019年4月1日起
A.2019年3月1日起
B.2019年4月1日起
C.2019年5月1日起
D.2019年7月1日起
A.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80%
B.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50%
C.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D.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A.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可以在同一申报期内,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
B.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不得在同一申报期内,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
C.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当按期申报免抵退税。当期可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销售额为零的,应办理免抵退税零申报。
D.纳税人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税务机关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办理免抵退税后,纳税人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再办理留抵退税。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发生如下业务:
(1)销售2016年3月开工建设的住宅项目,取得含税收入166000万元,从政府部门取得土地时支付土地价款78000万元。该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支付甲建筑公司工程价款,取得甲公司上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00万元,税额1200万元。
(3)出租一栋写字楼,合同约定租期为3年,每年不含税租金4800万元,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本月收到2019年4月至9月租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400万元;另收办公家具押金160万元,开具收据。该业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4)4月购进小轿车一辆,支付不含税价款20万元、增值税2.6万元,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5)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取得高速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注明合计金额1.03万元。
已知:本月取得的相关凭证均在本月申报抵扣进项税额。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原16%税率降为13%、原10%税率降为9%。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业务(1)应纳增值税。
(2)业务(2)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3)业务(3)增值税销项税额。
(4)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税?相关规定是什么?
(5)该公司4月应纳增值税。
A.自2019年5月1日起,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费率统一为20%
B.自2019年5月1日起,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费率统一为16%
C.自2019年4月1日起,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费率统一为6%
D.自2019年4月1日起,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费率统一为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