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按纳税人实际发生额进行扣除的项目是()。
A.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B.房地产开发成本
C.房地产开发费用
D.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A.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B.房地产开发成本
C.房地产开发费用
D.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A.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B.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1.2倍以下
C.建筑覆盖率在1.0以上
D.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的20%
E.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
某市家用电器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3000万元。2005年度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00万元,债券利息收入24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应扣除的销售成本5100万元,缴纳增值税6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60万元。
(2)发生销售费用100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80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其中支付向关联企业借款2000万元一年的利息16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6%);发生管理费用1100万元,其中用于新产品、新工艺研制而实际支出的研究开发费用400万元(上年实际支出研究开发费用200万元)。
(3)2003年度、2004年度经税务机关确认的亏损额分别为70万元和40万元。
(4)2005年度在A、B两国分别设立三个全资子公司,其中在A国设立了甲、乙两个公司,在B国设立丙公司。2005年,甲公司应纳税所得额110万美元,乙公司应纳税所得额-30万美元,丙公司应纳税所得额50万美元。甲公司在A国按35%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丙公司在B国按30%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
(说明:该企业要求其全资子公司税后利润全部汇回;1美元=8元人民币)
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销售费用。
(2)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
(3)计算2005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2005年境内、外所得的应纳所得税额。
(5)计算从A国分回的境外所得应予抵免的税额。
(6)计算从B国分回的境外所得应予抵免的税额。
(7)计算2005年度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A.按转让房地产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再贡附加三个合计数填报
B.按转让房地产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房地产开发期间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合计数填报
C.按转让房地产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印花税的合计数填报
D.按转让房地产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取得土地使用权缴纳的契税的合计数填报
A.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税务机关核定的金额确认收入
B.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C.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可以扣除
D.纳税人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
E.货币安置拆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合法有效凭据计入拆迁补偿费
某中外合资房地产开发公司,2006年发生以下业务:
(1)1月通竞拍取得市区一处土地的使用权,支付土地出让金6 000万元,缴纳相税费240万元;
(2)以上述土地开发建设普通标准住宅楼、会所和写字楼各一栋,占地面积各为1/3;
(3)住宅楼开发成本3 000万元,分摊到住宅楼利息支出300万元,包括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40万元;
(4)写字楼开发成本4000万元,无法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利息支出具体数额;
(5)与住宅楼配套的会所开发成本480万元,无法准确分摊利息支出,根据相关规定,会所产权属于住宅楼全体业主所有;
(6)9月份全部竣工验收后,公司将住宅楼出售,取得收入15 000万元;将写字楼作价9 000万元与他人联营开设一商场,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当年收到25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该房地产公司所在省规定,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高限计算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公司应缴纳的房产税;
(2)计算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
(3)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土地使用权的金额;
(4)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成本的金额;
(5)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费用和其他扣除项目;
(6)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税金
(7)计算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编制销售收入入账和收到贷款时的会计分录。
A.收取使用费时: 借:银行存款 30 贷:其他业务收入 30 B.结转摊销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15 贷:累计摊销 15 C.收取使用费时: 借:银行存款 30 贷:营业外收入 30 D.结转摊销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 贷:累计摊销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