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鑫星公司与浩华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浩华公司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给鑫星公司用于支付货款
问题:
(1)汇票金额被暗中改动,在票据法上叫做什么 ?
(2) 本案中的汇票是否有效 ?为什么?
(3) 持票人鑫星公司可以凭借票据法上什么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 ?
问题:
(1)汇票金额被暗中改动,在票据法上叫做什么 ?
(2) 本案中的汇票是否有效 ?为什么?
(3) 持票人鑫星公司可以凭借票据法上什么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 ?
A.有效,王某和公司应继续履行
B.无效,因为王某以欺诈手段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
C.有效,因为王某工作认真负责
D.效力待定,公司如追认,合同有效,如拒绝追认,合同无效
A.非股权形式
B.对外直接投资
C.对外股权投资
D.战略合作
A.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B.甲公司应接受货物并向乙公司付款
C.张某无权代理签订购买液晶电视机合同
D.若甲公司因该液晶电视机买卖合同受到损失,有权向张某追偿
案例分析题
第60小题,15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在某市商业街开发了一幢商品楼,售价4000元/m(上标)。某甲选中了其中一套三居室,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于2004年2月1日办理了付款交房的手续,并且约定 1年之内办理所有权证书。
某甲因公需要出国1年,为了方便房屋的维护,某甲在2004年2月18日将房屋钥匙交给A公司下属的物业处保管。3月份以后,该市的楼价大幅上涨,商品房供不应求。3月5日,A公司售楼人员某乙从物业处取走了某甲的房屋钥匙,打开房门让购房者参观选购,该房屋被某丙看中,某乙以A公司名义与某丙签订了购房合同,双方于3月30日办理了交房付款手续,并于次日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某甲于2005年5月回国后发现本属于自己的房屋已被他人居住,十分气愤,手持购房合同要求某丙腾退房屋,遭到某丙的拒绝。某甲找到A公司交涉,A公司负责人表示“一房二卖”的确是自己的工作人员所为,向某甲道歉并表示愿意按照合同约定返还某甲的全部购房款及利息,但拒绝某甲要求返还房屋的请求。
根据上述案例,请回答:
(1)A公司与某甲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A公司与某丙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该房屋的所有权应当归谁?为什么?
(4)A公司应对某甲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为什么?
如果工程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建筑安装工程合同,那么工程承包公司应纳营业税()元。
A.10000
B.15000
C.25000
D.30000
原告北京华企多媒体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企公司)和中国录音录像出版总社(以下简称中录总社)因与被告山东电视台发生著作权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原告诉称:二原告是电视连续剧《一路等候》(以下简称《一》剧)的制片人,依法对该剧享有著作权。被告山东电视台未经原告许可,就采用电视卫星传输播放方式向中国大陆地区及亚洲地区播放《一》剧。被告此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权,且该侵权行为不可逆转。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公开致歉,赔偿经济损失78万元。
被告山东电视台辩称: 《一》剧是山东宏智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智公司)通过北海大众电视文化艺术发展公司(以下简称大众公司) ,从杭州福莱特广告创意中心(以下简称创意中心)取得山东地区播映权的。宏智公司又与被告签订合同,将《一》剧在我台播出。签订合同时,被告对宏智公司的播映权进行了考查,且在合同中约定了著作权责任的承担问题。因此,被告是经过合法授权播出《一》剧,并不是盗播,未侵犯原告的权利。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原告中录总社持有广播电影电油部颁发的电视剧制作许可证。1995年2月,中录总社原告华企公司签订了联合制作《一》剧的合同书。合同约定:《一》剧的拍摄资金由华企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由中录总社提供,著作权归双方共同享有。《一》剧电视作品中应标明"中国录音录像出版总社与北京华企多媒体制作有限公司联合摄制"的文字并应附有"本电视剧文字作品、音像作品、音乐作品之著作权,均由著作权人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使用"的声明文字。华企公司负责全权处理《一》剧的电视播映权许可使用事宜。
1996年4月,原告华企公司在《一》剧摄制完成后,与创意中心就该剧的播映权签订有偿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华企公司同意将《一》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在围内的地面无线电视(非上星)播映权作价340万元转让给创意中心独家享有,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关于《一》剧的卫星电视播映权,华企公司和中录总社均未转让给他人。
1996年8月,被告与宏有公司签订合同。宏智公司购买了大众公司的25集电视剧《一路等候》在山东地区电视台的播出权。同意该剧在被告(卫视台)播出(附购买播映合同书)。如本片播出时在播出权方面出现问题,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签订合同时,山东电视台审查了宏智公司提供的中录总社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复印件和创意中心出具的内容为"《一》剧由创意中心享有版权,创意中心与大众公司共!可发行"的证明。 1997年16日至31日,山东电视台卫星节目在每日22时许连续播出了《一》剧全剧,剧前附有90秒随片广告。
问题:试分析阐述本案如何处理?为什么(法律依据)。
1 . 某企业l 2 月与A 公司签订了一份明年的供货合同,会计部门应依据该份合同核算当年 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