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当I级事件时,在12小时内有当事人或值班人员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连同部门讨论意见交给护理部,护理部指定专人(区、科护士长或专门成立调查小组)负责调查,在一周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护理部
B.当发生Ⅱ级事件时,在24小时内有当事人或值班人员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连同部门讨论意见交给护理部,护理部指定专人(区、科护士长或专门成立调查小组)负责调查,在一周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护理部
C.发生Ⅲ级事件72小时内由当事人或值班人员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连同部门讨论意见交给科护士长,科护士长负责调查写出意见交给护理部
D.发生Ⅳ级事件72小时内由当事人或值班人员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连同部门讨论意见交给科护士长,科护士长负责调查写出意见交给护理部
A.护士长必须24小时内电话或微信报告护理部,并于48-72小时内在护理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
B.护士长必须24小时内电话或微信报告护理部,并于48小时内在护理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
C.护士长必须48小时内电话或微信报告护理部,并于48-72小时内在护理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
D.护士长必须72小时内电话或微信报告护理部,并于48-72小时内在护理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