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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丙的出资为房产,估价为30万元。公司成立半年后,丁加入该公司,成为股东。甲、乙、丁的出资均为现金,并已足额缴纳。后该公司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现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15万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

A.仅以公司现有财产为限清偿债务

B.丙应当补足其出资差额,甲、乙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以补足后的财产清偿债务

C.丙应当补足其出资差额,甲、乙、丁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以补足后的财产清偿债务

D.甲、乙、丙、丁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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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一年后,甲拟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丁,乙、丙不同意。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A.由己或丙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B.由乙和丙共同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C.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D.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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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甲与乙夫妻两人以婚后的积蓄与丙合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后甲和乙离婚,于是三方协商欲将公司
解散。但是对公司财产的分割产生了争议,并诉至法院,如果你是法官,你认为该公司财产应当()。

A.甲、乙、丙应当按照出资比例分割财产

B.甲、乙、丙应当平均分割财产

C.甲、乙、丙按照比例分担财产,但是甲乙所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为了保证债权人的利益,甲、乙、丙不得分割公司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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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2014年5月,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五环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3月,丙与丁达成协议,准备将其在公司的出资份额全部转让给丁,甲乙二人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由甲或乙购买丙的出资份额

B.由甲和乙共同购买丙的出资份额

C.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则丙无权将出资份额转让给丁

D.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则丙有权将出资份额转让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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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因公司的经营规模较小,所以公司决定不设立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

B.该公司的注册资本是符合规定的

C.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乙和丙担任监事

D.如果甲担任执行董事的,还可以同时兼任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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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一年后,甲拟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丁,乙、丙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A.由乙或丙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B.乙和丙共同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C.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D.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E.无论乙和丙是否愿意购买,甲都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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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公司成立2年后,丁入股该公司。后查明,甲出资的房屋价值仅为60万元。有关甲出资不足的责任承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应当由甲补缴出资差额,乙、丙、丁承担连带责任

B.应当由甲补缴出资差额,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C.应当由甲补缴出资差额,无法补足的,减少相应的公司注册资本

D.应当由甲补缴出资差额,乙、丙承担补充责任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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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2007年8月8日,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公司未设董事会,仅设
丙为执行董事。2008年6月8日,甲与戊订立合同,约定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戊。甲于同日分别向乙、丙、丁发出拟转让股权给戊的通知书。乙、丙分别于同年6月20日和24日回复,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权。丁于同年6月9日收到甲的通知后,至7月15日未就此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任何答复。戊在对公司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乙在公司设立时以机器设备折合30万元用于出资,而该机器设备当时的实际价值仅为10万元。公司股东会于2008年2月就2007年度利润分配作出决议,决定将公司在该年度获得的可分配利润68万元全部用于分红,并在4月底之前实施完毕。至7月底丁尚未收到上述分红利润,在没有告知公司任何机构和人员的情况下,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实施分红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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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并自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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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0万元。公司成立6个月后,吸收丁入股。1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出资时仅值10万元,甲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8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B.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C.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D.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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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外国甲公司收购中国境内乙公司部分资产,价款为100万美元,并以该资产作为出资与丙公司于2010年4月1日成立了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甲公司支付乙公司购买金的下列方式中,不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2010年6月30日支付50万美元,2011年3月30日支付50万美元

B.2010年6月30日一次支付100万美元

C.2010年9月30日支付80万美元,2011年6月30日支付20万美元

D.2011年3月30日一次支付1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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