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需科目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多选题]

破产宣告()

A.只适用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务人

B.是破产清算组的清算行为

C.是终止破产清算的标志

D.发生《破产法》规定的程序效力

E.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查看答案
答案
收藏
如果结果不匹配,请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您可能会需要:
您的账号:,可能还需要:
您的账号:
发送账号密码至手机
发送
安装优题宝APP,拍照搜题省时又省心!
更多“破产宣告()A、只适用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务人B、是破产清…”相关的问题
第1题
下列属于破产特征的是( )。

A.破产是一种法定偿债手段

B.破产是以资不抵债为前提的

C.破产以清偿债权为宗旨

D.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前提

点击查看答案
第2题
S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对S企业提出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S企业破产前,可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主体包括()。

A.S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

B.债务人S企业

C.出资额占S企业注册资本25%的出资人甲

D.出资额占S企业注册资本15%的出资人乙

点击查看答案
第3题
破产宣告前,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A.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B.申请破产人撤回申请的

C.债权人放弃债权的

D.债务人巳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点击查看答案
第4题
某企业法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拟向法院申请破产,经法院审理发现该企业欠债权人之一甲公司150万元货款,欠当地工商银行贷款1200万元,贷款时曾提供该企业的一套房产作抵押,该房产现值800万元,该企业曾为乙公司向当地建设银行一笔300万元的贷款作为保证人,现乙公司对该笔贷款未予偿还。现就上述情况,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工商银行1200万元中的800万元从抵押财产中优先受偿,剩余的400万元可申报破产债

B.建设银行能参加破产程序申报破产债权

C.建设银行不能参加破产程序申报破产债权

D.破产财产的管理、分配费用,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付的费用应从企业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点击查看答案
第5题
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

A.对原无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

B.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C.放弃企业的债权

D.无偿转让企业财产

E.压价出售财产

点击查看答案
第6题
债权人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原因是()

A.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

B.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C.债务人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的

D.债务人不存在破产障碍

点击查看答案
第7题
下列阐述中,不能构成破产的原因的是()。

A.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B.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C.经营亏损

D.资不抵债

点击查看答案
第8题
2008年1月8日,A以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1月21日,人民
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指定了管理人,并发出公告,要求甲公司的所有债权人在5月21日之前申报债权。在申报债权到期日前,A申报到期债权1 000万元,其中:欠债800万元,违约利息200万元:B申报到期债权1 000万元,该债权附有乙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C申请债权50万元,该债权在一年后到期:D申报债权1 200万元,该债权附有在甲公司一栋楼房上设定的抵押权。在6月1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和其他债权人认为:A的债权应当只计本金800万元,不计违约罚息200万元;B的债权不应当申报,而应当由连带保证人承担;C的债权未到期,不能确认;D的债权有抵押担保,无需申报确认。

6月10日,甲公司的控股股东E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甲公司进行破产重整。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该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甲公司重整。随后,D要求拍卖抵押楼房以清偿自己的债权,被甲公司拒绝。重整期间,经甲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批准,甲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6月30日,甲公司为维持营业正常进行,以其所有的另一栋楼房设定抵押性银行借贷1 000万元。

10月10日,甲公司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该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1)一般债权人的债权偿还60%,并且分两年支付;(2)公司股东将其拥有的50%的股份按照债权比例分配给一般债权人作为补偿;(3)抵押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在两年后可以得到本金的全额支付;(4)自破产申请受理开始,所有债权停止计算利息。债权人会议对上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分组表决。除担保债权人组外,各类债权人组合出资人族都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甲公司在与担保债权人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申请人民法院批准了重整计划草案。

2009年5月,甲公司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30%的支付比例清偿第一笔债务之后,发现公司现金严重不足,重整计划无法继续执行。经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债务人破产。甲公司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经支付的30%的清偿款。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和其他债权人对A、B、C和D申报债权的异议是否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

(3)甲公司能否拒绝D为清偿自己的债权而拍卖抵押楼房的要求?并说明理由。

(4)在重整期间,甲公司为向银行借款而以其所有的另外一栋楼房提供担保的做法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5)人民法院在担保债权人对重整计划后,甲公司能否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清偿的款项?并说明理由。

(6)在终止执行重整计划后,甲公司能否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清偿的款项?并说明理由。

点击查看答案
第9题
以下不属于破产原因的情形是:()。

A.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B.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C.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

D.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点击查看答案
第10题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界限是()

A.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B.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C.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D.企业法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点击查看答案
退出 登录/注册
发送账号至手机
密码将被重置
获取验证码
发送
温馨提示
该问题答案仅针对搜题卡用户开放,请点击购买搜题卡。
马上购买搜题卡
我已购买搜题卡, 登录账号 继续查看答案
重置密码
确认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