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因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被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这些原因而撤销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应自撤销银行结算账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撤销该基本存款账户的情况书面通知该存款人其他银行结账户的开户银行。
A.1
B.2
C.3
D.5
A.1
B.2
C.3
D.5
A.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B.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C.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D.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A.一百万
B. 二百万
C. 三百万
D. 四百万
A.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B.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C.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D.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A.被投资方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
B.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且无重新恢复经营改组计划
C.对被投资方不具有控制权,投资期限届满或者投资期限已超过10年,且被投资单位因连续3年经营亏损导致资不抵债
D.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过3年以上的
公司办理注销登记的时间为()。
A.股东会决定解散之日起30日内
B.被依法责令关闭之日起30日内
C.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
D.宣告破产之日起30日内
A.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并终止法人资格,银行对借款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B.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
C.借款人和担保人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撤销,且连续3年以上未参加工商年检,银行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D.余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对公贷款,经追索2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超过2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债权;或借款人和担保人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执行程序终结或终止(中止)的债权。
A.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银行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债权
B.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银行诉诸法律,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有财产,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超过1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债权
C.银行对外投资后,由于被投资企业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银行无法收回的股权
D.银行抵债资产的计价价值低于贷款本金的差额
E.银行对债务作诉诸法律后,经法院调解或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并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或重整协议,在债务人履行完还款义务后,银行无法追偿的剩余债权
A.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B.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C.法人被宣告破产
D.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B.对于余领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为5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对公贷款,经追索2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C.金融企业因案件导致的资产损失,经公安机关立案2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D.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