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本表适用于发生投资收益纳税调整项目的纳税人填报
B.发生持有期间投资收益,并按税法规定为减免税收入的本表进行调整
C.处置投资项目按税法规定确认为损失的本表不作调整
D.处置投资项目按税法规定确认为损失的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进行纳税调整
A.已计人投资收益的国库券利息收入
B.未超过5年的未弥补的亏损
C.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支付的业务招待费支出
D.支付并且计入当期费用的各种税收滞纳金
A.已计入投资收益的国债利息收入
B.未超过5年的未弥补的亏损
C.已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但已计入当期费用的业务招待费支出
D.支付并且计入当期费用的各种税收滞纳金
A.已计入投资收益的国债利息收入
B.未超过 5年的未弥补的亏损
C.已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但已计人当期费用的业务招待费支出
D.支付并且计入当期费用的各种税收滞纳金
企业对外投资发生持有期间投资收益(包括减资),并按税法规定为减免税收入的,在《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中调整。()
A、外国驻华机构包括外国驻华使馆也可以是扣缴义务人
B、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办理代缴手续取得的手续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C、纳税人为持有完税凭证而向扣缴义务人索取代扣代缴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不得拒绝
D、扣缴义务人违反有关代扣代缴规定报送虚假纳税资料的,其未在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中反映的向个人支付的款项,在计算扣缴义务人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作为成本费用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