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市乙区卫健局以韩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为由,做出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和罚款7000元的决定。韩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由1名行政复议人员参加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B.韩某应当向市卫健局提出复议申请
C.韩某申请复议材料不齐全的,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韩某补正
D.行政复议期间,卫健局不得改变被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
A.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由1名行政复议人员参加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B.韩某应当向市卫健局提出复议申请
C.韩某申请复议材料不齐全的,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韩某补正
D.行政复议期间,卫健局不得改变被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
A.甲市生态环境局
B.乙市所属的省生态环境厅
C.甲市人民政府
D.乙市人民政府
A.某甲欲在珠江新城设立床位99张的医疗机构,应当向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申请
B.某丙(美籍华裔)欲在华强北商业区域设立床位500张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办理
C.某丁欲在浦东新区设立肿瘤专科医院,应当按照浦东新区卫健委的规定申请
D.某乙欲在中关村科技园设立床位50张的医疗机构,应当向海淀区卫计委提出申请
A.甲市燃气公司的行为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违法行为
B.乙保险公司的行为属于商业贿赂行为
C.甲市燃气公司与乙保险公司属于横向垄断协议
D.监督检查部门有权对燃气公司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教
2012年1月,李某设立了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注册资本为550万元。
2013年1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年。陈某在借款合同中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借款合同包含如下仲裁条款:凡是与本借款债务清偿有关的纠纷,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公司以其价值350万元的公司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抵押合同中约定: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
2015年1月,借款期满,甲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借款本息。乙银行调查发现,李某在缴纳出资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抽逃了100万元出资。为实现借款债权,乙银行以甲公司、李某、陈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取得甲公司厂房的所有权;要求李某在抽逃的100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向乙银行承担清偿责任;要求陈某承担担保责任。
在庭审中,甲公司抗辩:(1)抵押合同中约定了“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该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2)借款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陈某抗辩:(1)自己未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2)因自己只是工薪阶层,不具有代偿能力,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3)即使自己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也应当先实现抵押权。
李某抗辩,借款债务人是甲公司,自己不应当向乙银行承担借款清偿责任。经查,甲公司、陈某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甲公司、陈某与乙银行之间未对实现担保权利的顺序作出特别约定。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物权、公司以及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主张抵押合同全部无效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主张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3)陈某的抗辩(1)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4)陈某的抗辩(2)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5)陈某的抗辩(3)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6)李某的抗辩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A.某县文广新局审批人员认为,李某因赌博被公安部门行政拘留过,他不可以申请开办娱乐场所
B.幼儿园、大学周边可以开设娱乐场所
C.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门诊部,其周围不可以设立娱乐场所
D.歌舞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在2个及以上地点或者场所从事歌舞娱乐经营服务活动的,应当在不同地点或场所分别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
A.擅自变更执业地点执业,应适用《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B.执业地点虽是非本村医疗机构,但同在一个乡镇,仍为村民服务无需行政处罚
C.未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诊疗活动,应适用《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D.执业地点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非法机构,应适用《医疗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A.刘某已构成无证行医罪
B.A县卫生局应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C.A县卫生局只能继续责令刘某停业并进行行政处罚
D.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该案并对刘某进行立案查处
A.应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在乙市预缴增值税56.7万元
B.应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在甲市缴纳增值税235.14万元
C.可以选择简易方法计算增值税,在乙市预缴增值税90万元
D.可以选择简易方法计算增值税,在甲市缴纳增值税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