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应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有()。
A.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
B.房产所有人将房屋产权用于抵债的
C.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
D.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建造商品房用于商业招租,不发生产权转移的
E.土地使用者置换土地,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但享有使用权利且取得经济利益的
A.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
B.房产所有人将房屋产权用于抵债的
C.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
D.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建造商品房用于商业招租,不发生产权转移的
E.土地使用者置换土地,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但享有使用权利且取得经济利益的
A.赵某出售住房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B.赵某出售住房应按转让收入减去购入价计算缴纳营业税
C.赵某出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D.赵某出售住房缴纳的保证金5万元应全部缴入国库
E.因1年内重新购置住房,赵某可获得退还的纳税保证金4万元
A.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计入扣除项目进行扣除
B.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应计入“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予以扣除
C.房地产开发企业同一项目在“营改增”前后都有收入,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以全部含增值税金额作为转让房地产收入
D.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扣除
E.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开具销售发票或未全额开具销售发票的,未开具部分可以不计入房地产转让收入
A.直接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职工福利费
B.建房贷款超期限支付的利息
C.出售旧房过程中的缴纳的营业税
D.取得土地使用权缴纳的契税
A.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该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网销售处理
B.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食业的补差价款,应作为房地产企业的销售收入
C.房地产开发仓业的预提费用,除另有规定外,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得扣除
D.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得扣除
某中外合资房地产开发公司,2006年发生以下业务:
(1)1月通竞拍取得市区一处土地的使用权,支付土地出让金6 000万元,缴纳相税费240万元;
(2)以上述土地开发建设普通标准住宅楼、会所和写字楼各一栋,占地面积各为1/3;
(3)住宅楼开发成本3 000万元,分摊到住宅楼利息支出300万元,包括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40万元;
(4)写字楼开发成本4000万元,无法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利息支出具体数额;
(5)与住宅楼配套的会所开发成本480万元,无法准确分摊利息支出,根据相关规定,会所产权属于住宅楼全体业主所有;
(6)9月份全部竣工验收后,公司将住宅楼出售,取得收入15 000万元;将写字楼作价9 000万元与他人联营开设一商场,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当年收到25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该房地产公司所在省规定,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高限计算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公司应缴纳的房产税;
(2)计算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
(3)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土地使用权的金额;
(4)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成本的金额;
(5)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费用和其他扣除项目;
(6)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税金
(7)计算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位于市区的某国有工业企业利用厂区空地建造写字楼,2007年发生的相关业务如下: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4000万元,缴纳相关费160万元;
(2)写字楼开发成本3000万元,其中装修费用500万元;
(3)写字楼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300万元(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
(4)写字楼竣工验收,将总建筑面积的1/2销售,签订销售合同,取得销售收入6500万元;将另外1/2的建筑面积出租,当年取得租金收入15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该企业所在省规定,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高限计算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成本的金额;
(3)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费用的金额;
(4)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有关税金;
(5)企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6)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7)企业应缴纳的房产税。
A.张某出售自己的闲置住房
B.李某将自己的住房无偿赠与他的女儿
C.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新建的商品房用于投资
D.某企业通过当地红十字会将一房产无偿赠与同城的-家福利机构
A.将该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扣除
B.将该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契税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扣除
C.将该企业为开发商品房支付的利息支出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扣除
D.未填写“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E.因国家建设需要而被政府收回的房地产,没有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A.(20000-12000)x40%-20000x5%=2200(万元)
B.(20000-12000)X40%-12000X5%=2600(万元)
C.20000x40%-12000x5%=7400(万元)
D.20000X40%-(20000-12000)X5%=7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