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单选题]
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作品的类型对于实务操作,有什么意义,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第三条没有列举的作品,就一定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B.区分作品类型的意义是不同作品的保护规则不同
C.列举作品的类型为法院认定双方争议的标的是否属于作品增加了操作性,兜底条款为作品类型增加了弹性规定
D.第三条没有严格排除部分类别交叉重叠的情况,所以在判断时不应被分类所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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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第三条没有列举的作品,就一定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B.区分作品类型的意义是不同作品的保护规则不同
C.列举作品的类型为法院认定双方争议的标的是否属于作品增加了操作性,兜底条款为作品类型增加了弹性规定
D.第三条没有严格排除部分类别交叉重叠的情况,所以在判断时不应被分类所限制
A.使用的作品已经发表
B.使用的目的仅限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或者为了教学、科学研究、宗教或慈善事业以及公共文化利益的需要
C.使用他人作品时,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由于作品使用方式的特性无法指明的除外
D.使用他人作品,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
A.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B.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为盲文出版
C.为个人学习、研究,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D.在电视台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
A.享有版式设计权
B.翻译、刊载国外报刊上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法定许可范围
C.可以对作品进行改编
D.有权禁止其他报刊转载、摘编本刊所发表的作品
E.可以对作品做文字性修改、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