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甲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应当不低于认购书发出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
B.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不得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转让
C.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的,转股票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D.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当日成为甲公司股东
A.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应当不低于认购书发出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
B.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不得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转让
C.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的,转股票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D.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当日成为甲公司股东
1月30日,A与甲公司的大股东B达成协议,由乙公司受让B持有的甲公司35%的股份。乙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未果后,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与3月13日公告发出收购甲公司所有股份的要约。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该要约有效期为30天;要约价格为每股7元,该价格高于乙公司发出要约提示性公告日期30个交易日甲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鼓励股东尽快接受要约,凡在4月1日前接受要约的股东将获得每股8元的优惠收购价。
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要约收购数据来看,至4月7日,共计有持有甲公司已发行股份50%的股东接受了要约,该股份被冻结保管。4月8日,已经接受要约的持有甲公司已发行的股份5%的C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手续。至要约期限届满,共计有持有甲公司已发行股份45%的股东接受了乙公司发出的收购要约。
乙公司收购甲公司的股份后,甲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要求,甲公司于5月20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布终止上市。6月3日,C要求乙公司以要约价格购买其持有的甲公司5%股份。
D为乙公司董事,在1月8日以自己的账户买入甲公司股份100万股,均价为每股5.4元。后以每股8元的价格接受了乙公司的要约,扣除有关税费后获利254万元。
E持有甲公司股票1万股,其未接受乙公司的要约。5月21日,E向甲公司董事会提出书面请求:(1)应当将丙公司买卖甲公司股票的1亿元收益收归公司所有;(2)应当将D买卖甲公司股票获利的254万元收归公司所有。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2008年1月5日前,乙、丙两公司分别购入甲公司3%股票的行为,是否需要公告?并说明理由。
(2)从1月8日至1月9日,乙公司购入甲公司3%股份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3)乙公司拟购甲公司35%股份时,是否需要发出全面要约收购?并说明理由。
(4)乙公司发出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的内容是否有违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5)C是否有权撤回预受要约?并说明理由。
(6)在甲公司终止上市后,C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以要约价格购买其股份?并说明理由。
(7)D买卖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8)E请求乙公司董事会收回丙公司股票买卖收益1亿元的要求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9)E请求甲公司董事会收回D股票买卖收益254万元的要求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Ⅰ、Ⅱ、Ⅲ
B.Ⅰ、Ⅱ、Ⅳ
C.Ⅰ、Ⅳ
D.Ⅱ、Ⅳ
A.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市场定位是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
B.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均设有主板市场
C.核准制下,由证券交易所做出同意或不同意发行的决定
D.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适用注册制
【案例2】
甲公司是由自然人乙和自然人丙于2002年8月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4月,甲公司经过必要的内部批准程序,决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报送有关文件,报送文件中涉及有关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上市的方案要点如下:
(1)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甲公司经过审计后的财务会计资料显示: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资产总额为26000万元,负债总额为8000万元;在负债总额中,没有既往发行债券的记录;2003年度至2005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分别为1200万元、1600万元和2000万元。
(2)甲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8000万元,募集资金中的1000万元用于修建职工文体活动中心,其余部分用于生产经营;公司债券年利率为4%,期限为3年。
(3)公司债券拟由丁承销商包销。根据甲公司与丁承销商签订的公司债券包销意向书,公司债券的承销期限为120天,丁承销商在所包销的公司债券中,可以预先购入并留存公司债券2000万元,其余部分向公众发行。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是否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
(2)甲公司的净资产和可分配利润是否符合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并分别说明理由。
(3)甲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数额和募集资金用途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如果公司债券发行后上市交易,公司债券的期限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拟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丁承销商包销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债券的承销期限和包销方式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06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7年以来,公司发生了下列事项:
(1)2007年5月,董事赵某将所持公司股份20万股中的2万股卖出;2008年3月,董事钱某将所持公司股份10万股中的25,000股卖出;董事孙某因出国定居,于2007年7月辞去董事职务,并于2008年3月将其所持公司股份5万股全部卖出。
(2)监事李某于2007年4月9日以均价每股8元价格购买5万股公司股票,并于2007年9月10日以均价每股l6元价格将上述股票全部卖出。
(3)2007年5月12日,公司发布年度报告。为该公司年报出具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周某于同年5月20日购买该公司股票l万股。
(4)公司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8日通过决议,由公司收购本公司股票900万股,即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3%,用于奖励本公司职工。同年6月,公司从资本公积金中出资收购上述股票,并将其中的600万股转让给公司职工,剩余的300万股拟在2008年10月转让给即将被吸收合并于该公司的另一企业的职工。
(5)2008年7月,公司决定拟以定向发行的方式引进外国战略投资者。双方签订的意向协议约定:第一,本次定向发行完成后,外国战略投资者首次投资取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8%;第二,外国战略投资者本次定向认购的股份在2年内不得转让。
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会 计
(1)赵某、钱某和孙某卖出所持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2)李某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周某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公司收购用于奖励职工的本公司股票数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从资本公积金中出资收购用于奖励职工的本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预留300万股股票拟在2008年10月转让其他职工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5)公司与外国战略投资者签订的意向协议约定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A.发起人王某于2019年4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
B.董事郑某于2019年9月将其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800股一次性转让
C.董事张某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股,2019年9月通过协议转让了其中的2600股
D.总经理李某于2020年1月离职,2020年3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