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增值税有关规定,纳税人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在计算土地增值额时,应按照()扣除
A.税务部门估定的价格
B房地产评估价格
C税务部门与纳税人协商的价格
D.房地产原值减除20%后的余值
A.税务部门估定的价格
B房地产评估价格
C税务部门与纳税人协商的价格
D.房地产原值减除20%后的余值
位于市区的某国有工业企业利用厂区空地建造写字楼,2007年发生的相关业务如下: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4000万元,缴纳相关费160万元;
(2)写字楼开发成本3000万元,其中装修费用500万元;
(3)写字楼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300万元(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
(4)写字楼竣工验收,将总建筑面积的1/2销售,签订销售合同,取得销售收入6500万元;将另外1/2的建筑面积出租,当年取得租金收入15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该企业所在省规定,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高限计算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成本的金额;
(3)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费用的金额;
(4)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有关税金;
(5)企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6)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7)企业应缴纳的房产税。
原增值税纳税人(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B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务,按照从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C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非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D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务,按照从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A.按照3%的征收率
B.按照7%的扣除率
C.按照11%的扣除率
D.不能
A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不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
B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
C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
D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
A.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B.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C.个体工商户(系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D.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A.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营业额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
B.试点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发生增值税偷税、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等行为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对其实行不少于12个月的纳税辅导期管理
C.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不需要重新申请认定,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D.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且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A.生产和销售免征增值税货物的纳税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自提交备案资料的次月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B.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但可以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放弃免税权
C.纳税人自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放弃免税权声明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申请免税
D.纳税人在免税期内购进用于免税项目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发生的进项税额,一律不得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