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合同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具有的下列情形中,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有()。
A.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B.丧失商业信誉
C.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D.变更经营方式
A.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B.丧失商业信誉
C.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D.变更经营方式
抵销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故意侵权产生的债务,债务人不得主张抵销
双方抵销的债务,都应已届清偿期
双方抵销的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应相同
A.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随时履行,但债权人不可以随时要求履行
B.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权利人一方负担
C.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D.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A.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B.债务人不得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进行清偿
C.管理人对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继续履行
D.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A.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B.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C.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D.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E.招标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
不承担,因为保证期间已过
应承担,因为保证合同有效
应承担,因为丙企业为连带责任保证人
不承担,因为丙企业的保证责任因还款期限的变更而消灭
投保人故意隐瞒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
投保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的
投保人在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时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的
投保人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
2012年1月,李某设立了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注册资本为550万元。
2013年1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年。陈某在借款合同中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借款合同包含如下仲裁条款:凡是与本借款债务清偿有关的纠纷,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公司以其价值350万元的公司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抵押合同中约定: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
2015年1月,借款期满,甲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借款本息。乙银行调查发现,李某在缴纳出资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抽逃了100万元出资。为实现借款债权,乙银行以甲公司、李某、陈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取得甲公司厂房的所有权;要求李某在抽逃的100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向乙银行承担清偿责任;要求陈某承担担保责任。
在庭审中,甲公司抗辩:(1)抵押合同中约定了“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该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2)借款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陈某抗辩:(1)自己未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2)因自己只是工薪阶层,不具有代偿能力,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3)即使自己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也应当先实现抵押权。
李某抗辩,借款债务人是甲公司,自己不应当向乙银行承担借款清偿责任。经查,甲公司、陈某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甲公司、陈某与乙银行之间未对实现担保权利的顺序作出特别约定。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物权、公司以及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主张抵押合同全部无效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主张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3)陈某的抗辩(1)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4)陈某的抗辩(2)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5)陈某的抗辩(3)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6)李某的抗辩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A、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应当作为或有事项
B、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尚未履行或部分履行了同等义务的合同,如商品买卖合同、劳务合同、租赁合同等,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规范的内容
C、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时,企业拥有合同标的资产的,应当先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损失,如预计亏损超过该减值损失,应将超过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D、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如发生的成本预期将超过与合同相关的未来流入的经济利益,待执行合同即变成了亏损合同,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A.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
B.对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C.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D.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
A.0.45
B.2.85
C.1.95
D.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