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 700 000
B.540 000
C.580 000
D.1 490 000
A.1 700 000
B.540 000
C.580 000
D.1 490 000
5
301
374
337.5
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申报20×8年度企业所得税时,涉及以下事项:
(1)20×8年,甲公司应收账款年初余额为3000万元,坏账准备年初余额为零;应收账款年末余额为24000万元,坏账准备年末余额为2000万元。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在未发生实质性损失前不允许税前扣除。
(2)20×8年9月5日,甲公司以2400万元购入某公司股票,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至12月31日,该股票尚未出售,公允价值为2600万元。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税,在处置时一并计算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
(3)甲公司于20×6年购入的对乙公司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2800万元,采用成本法核算。20×8年10月3日,甲公司从乙公司分得现金股利200万元,计入投资收益。至12月31日,该项投资未发生减值。甲公司、乙公司均为设在我国境内的居民企业。税法规定,我国境内居民企业之间取得的股息、红利免税。
(4)20×8年,甲公司将业务宣传活动外包给其他单位,当年发生业务宣传费4800万元,至年末尚未支付。甲公司当年实现销售收入30000万元。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税前扣除。
(5)其他相关资料
①20×7年12月31日,甲公司存在可于3年内税前弥补的亏损2600万元,甲公司对这部分未弥补亏损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650万元。
②甲公司20×8年实现利润总额3000万元。
③除上述各项外,甲公司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不存在其他差异。
④甲公司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性差异,预计未来期间适用所得税税率不会发生变化。
甲公司对上述交易或事项已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处理。
要求:
(1)确定甲公司2008年12月31日有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及计税基础,并计算相应得暂时性差异。将相关数据填列在答题卷第5页“甲公司2008年暂时性差异计算表”内。
(2)计算甲公司2008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3)编制甲公司2008年与所得税相关的会计记录。
汇通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7%,2007年6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 销售产品一批,销售价格12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0400元,产品已发出,收到对方银行本票一张,票面金额150000元;该批产品的成本为96000元。
(2) 以银行存款支付短期利息1500元。
(3) 签发支票3500元,支付产品的宣传费。
(4) 在财产清查中,发现账外设备一台,市场同类设备的价格为56000元,八成新,经领导批准作相应账务处理。
(5) 生产产品领用材料30000元,车间一般耗用材料2000元。
(6) 本月应支付生产工人的工资50000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26000元,厂部管理人员12000元,工资已通过银行支付。
(7) 企业将库存多余的原材料出售,销售价格60000元,增值税额10200元,该批材料的购买成本为50000元,款项已收到。
(8) 结转本月发生的制造费用。
(9) 结转所有损溢类账户。
要求:(假设利润总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25%)
(1) 按照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2) 计算当期的营业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净利润。
5%
10%
12%
14%
案例二
(一)资料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33%,有关经济业务如下:1.20×7年3月4日,对因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进行清查盘点,情况如下:毁损产品的实际成本为4 000元,其中所耗用原材料为2 000元。该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为340元。收回的残料估价为250元,由保险公司赔偿的损失为3 000元。2.20×7年4月1日,购入甲公司25%的股权并打算长期持有。实际支付价款320 000元,另外支付手续费1 000元。甲公司由此成为该企业的联营企业,当日,甲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 300 000元。20×7年6月30日,甲公司受赠一项价值为20 000元的专利权。3.20×7年4月1日,采用年数总和法对上月投入使用的某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该项固定资产原值为91 004元,预计净残值为5 000元,预计尚可使用年限5年。4. 20×7年5月10日出售一项专利技术,收取价款300 000元,应交营业税15 000元,该项无形资产的原始价值为400 000元,累计摊销130 000元,计提减值准备10 000元。
(二)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为下列问题从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
56.该企业3月份对毁损产品编制的会计分录包括:
A.借:待处理财产损溢4340
贷:库存商品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40
B.借:原材料250
其他应收款3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3250
C.借:管理费用109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1090
D.借:营业外支出109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1090
资料如下:
资料一:新旧设备数据资料如下表所示。
(1)计算与购置新设备相关的下列指标:①税后年营业收入;②税后年付现成本;③每年折旧抵税;④残值变价收入;⑤残值净收益纳税;⑥第1~5年现金净流量(NCF1~5)和第6年现金净流量
(NCF6);⑦净现值(NPV)。
(2)计算与使用旧设备相关的下列指标:①目前账面价值;②目前资产报废损益;③资产报废损益对所得税的影响;④残值报废损失减税。
(3)已知使用旧设备的净现值(NPV)为943.29万元,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做出固定资产是否更新的决策,并说明理由。
甲公司2014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为零,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为30万元(系2013年末应收账款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甲公司2014年度有关交易和事项的会计处理中,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有:
资料一:2014年1月1日,购入一项非专利技术并立即用于生产A产品,成本为200万元,因无法合理预计其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核算,2014年12月31日,对该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未发现减值,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在计税时,对该项无形资产按照10年的期限摊销,有关摊销额允许税前扣除。
资料二:2014年1月1日,按面值购入当日发行的三年期国债1000万元,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该债券票面年利率为5%,每年年末付息一次,到期偿还面值,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确认了50万元的利息收入,根据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资料三:201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0000万元,减值测试前坏账准备的余额为200万元,减值测试后补提坏账准备1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
资料四:2014年度,甲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为1007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预计从2015年开始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且未来期间保持不变,假定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分别计算甲公司201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的金额。
(2)分别计算甲公司2014年年末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期末余额”栏应列示的金额。
(3)计算确定甲公司2014年度利润表“所得税费用”项目“本年金额”栏应列示的金额。
(4)编制甲公司与确认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和所得税费用相关的会计分录。
A.3.3
B.9.7
C.49.7
D.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