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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给出正确答案)
[单选题]
某企业2016年发生亏损400万元,2017年实现税前会计利润为1 000万元,其中包括国债利息收入40万元,税收滞纳金60万元,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该企业2017年的应交所得税为()万元。
A.112
B.130
C.155
D.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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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2
B.130
C.155
D.140
A.0,0,125
B.0,0,103
C.12,10,125
D.12,10,103
A.20万元
B.20.2万元
C.23.30万元
D.40万元
A.175
B.165
C.200
D.190
A.165
B.200
C.190
D.175
A.8.77
B.0.77
C.8.87
D.0.62
A.其他长期负债
B.长期借款
C.短期借款
D.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A.45
B.20
C.40
D.0
某国有企业2005年实现会计利润2 400 000元,其中有关会计资料如下:
(1)尚有1998年未弥补的亏损60000元:
(2)缴纳税收罚款和滞纳金共10000元;
(3)国库券利息收入20 000元:
(4)支付非公益性捐赠80 000元;
(5)收到股利收入60 000元;
(6)罚款收入5000元。
要求:请逐一判断上述各项是否应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利润调整项目,并分别说明调整或不调整的理由。
某居民企业2020年发生下列业务:
(1)销售产品取得收入2000万元(不含税,下同);
(2)转让一项商标所有权,取得营业外收入60万元;
(3)收取当年让渡专利权使用权的专利实施许可费,取得其他业务收入10万元;
(4)取得国债利息收入2万元;
(5)全年销售成本1000万元,税金及附加100万元;
(6)全年销售费用500万元,含广告费400万元;全年管理费用200万元,含业务招待费80万元;全年财务费用50万元。
(7)全年营业外支出40万元(含通过政府部门对灾区捐款20万元,直接对私立小学捐款10万元,违反政府规定被工商局罚款2万元)。
要求计算:
(1)该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
(2)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3)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