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公司与A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3月10日B公司与A公司进行债务重组,A公司以一项无形资产偿还其所欠全部债务。2021年3月20日,A公司应付债务的账面余额为800万元,A公司用于偿债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480万元(原价为600万元,累计摊销为120万元),公允价值为6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6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A公司因上述交易影响当期损益的金额为()万元。
A.200
B.284
C.320
D.164
A.200
B.284
C.320
D.164
A.100 000
B.117 000
C.120 000
D.140 400
100000
117000
120000
140400
A.1 500 000
B.1 840 000
C.2 000 000
D.2 260 000
甲公司(债务人)与乙公司(债权人),达成如下债务重组协议,债务1000万元,同意甲公司用存货偿还,该项存货的公允价值为800万元,成本为600万元。甲乙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13%。
(1)做出债务人和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2)如果乙公司(债权人)计提过100万元的坏账准备,做出乙公司(债权人)人的会计处理。
A.300
B.320
C.400
D.500
A.发出商品时,贷记“发出商品”100000元
B.确认收入时,贷记“主营业务收入”50000元
C.结转成本时,贷记“库存商品”35000元
D.支付乙公司手续费记入“销售费用”
A.20.00万元
B.24.25万元
C.25.00万元
D.29.25万元
提存货跌价准备3万元,计税价格(公允价值)为150万元。设备账面原价为300万元,已提折旧为75万元,公允价值为240万元。A公司收到的产品作为商品入账,设备作为固定资产入账。2020年8月31日已完成资产交接手续。
要求:
(1)编制A公司债务重组日的有关会计分录。
(2)编制B公司债务重组日的有关会计分录。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C商品1 000件,售价为120元/件(不含税)。甲公司按售价的10%支付手续费。乙公司将商品售出时,即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收到乙公司代销清单时,向乙公司开具了一张同样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考虑其他税费。甲公司、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全部商品的代销清单时,其会计处理错误的是()。
A. 借:应收账款 126 36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8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8 360
B.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140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 400
同时:
借:管理费用 12 0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12 000
C.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140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 400
同时:
借:销售费用 12 0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12 000
D. 借:应收账款 126 36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8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8 360
A.0
B.80
C.3.2
D.240
A.20000
B.4000
C.16250
D.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