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现和从境外引种的药材,经()批准后,方可销售。
A.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B.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A.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B.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A.从境外汇入的捐赠外汇资金
B.服务贸易项下收入
C.从同名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购汇划入的用于向境外捐赠的外汇资金
D.经批准的其他收入
A.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收益及经常转移等经常项目人民币结算收入
B.政策明确允许或经批准的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
C.跨境贸易人民币融资款项,账户孳生的利息
D.从同名或其他境外机构境内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获得的收入
A.12.5
B.15
C.20
D.25
A.境外法人或自然人作为投资汇入的外汇;
B.境外借款及发行外币债券、股票取得的外汇;
C.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资本项目下外汇收入;
D.来料加工手续费收入
A.偿还外汇贷款;
B.偿还经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的境外借款;
C.经外管局登记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收支;
D.经外管局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收入;
E.经外管局登记的境内机构境外上市的外汇收入;
F.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外汇收支;
A.托运人和承运人应当按照国家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在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和运输工具上设置警示标志
B.通过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警示标志,配备押运人员,使放射性物品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
C.通过道路运输核反应堆乏燃料的,托运人应当报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通过道路运输其他放射性物品的,托运人无需报相关部门批准
D.一类放射性物品从境外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者途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的,托运人可直接委托承运人运输
E.托运人、承运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办理有关手续,应当提交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批准书,或者放射性物品运输的辐射监测报告备案证明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1年以上、不到()年的纳税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
A.2
B.3
C.4
D.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