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介绍:国庆节放假,肖某主动要求值班,主管因忙与后台业务,直接将主管卡交给前台使用。肖某利
A.后台主管人员严重违反主管卡使用的有关规定,将主管卡直接交给前台使用,使主管卡应起到的监控作用完全消失。
B.未执行双人复核尾箱的规定。
C.该案件同时揭示了长假期是案件的常发期。
D.银行内部许多监控不到位,事后监督亦存在滞后情况。

A.后台主管人员严重违反主管卡使用的有关规定,将主管卡直接交给前台使用,使主管卡应起到的监控作用完全消失。
B.未执行双人复核尾箱的规定。
C.该案件同时揭示了长假期是案件的常发期。
D.银行内部许多监控不到位,事后监督亦存在滞后情况。
A.两名
B.两名以上
C.三名
D.三名以上
案例分析:女儿状告继母遗产纠纷案
案情介绍:20多年前,张先生离婚后,女儿由前妻扶养。2002年,张先生与欧女士结为夫妻,组成了新的家庭。2014年底,张先生去世,未留有遗嘱,张先生的女儿冯女士找到了欧女士,要求继承父亲的遗产套房屋、一辆车以及父亲在银行的存款十余万元。对于冯女士的要求,欧女士断然拒绝,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冯女士将欧女士告上了法庭。
问题:冯女士有权继承张先生的财产吗?如果有,能继承多少?
“喂!”对方拿起电话,没有报自己公司的名称,懒洋洋地回答。
“您好,请问这里是某空调的代理吗?”王敏不敢确定。
“什么事?”对方问。
“你好,我姓王,我想买一个某品牌的30平米的客厅空调,请您介绍一些合适的型号。”王敏说。
“我们的空调分好几种,你想要那种?”对方冷淡地问。
“先生,我不明白,空调就是空调,还要分什么种类?不就是按房间大小来分的吗?”空调的技术问题使王敏困惑了。
“当然要分,有的能加热,有的不能。”电话那一端传来吃东西的声音。
“噢,那等我想想再决定吧。”王敏失望地挂了电话。
第二天,她就去商场买了海尔空调。
事后,王敏发表了对这家公司的见解:“从电话中,我感到这家公司缺乏起码的规范,对于送上门的顾客既不积极又不主动,根本不懂得回答电话的方式,让我以为自己打错了号码。而且,一个公司的职员怎么能够用‘喂!’的方式回答电话呢?他没有商业活力,不积极地介绍自己的产品,而是让我像挤牙膏一样,一问一答,还如此不礼貌地在接电话时吃东西,可见这个公司的职员素质,如果空调公司选择这样不懂得商业规范的小公司做代理,可以让我想象这家公司产品的质量,就如同他们所选用的职员一样不能让人愉快和放心。”
请根据职业电话礼仪与规范对以上案例进行分析与评价。
案例分析:不满12岁骑共享单车导致事故,你认为共享单车公司应当承担责任吗?
案情介绍:2017年3月26日下午,11岁男童高某与其他三名未成年人,分别将已上锁但未打乱机械锁密码的OFO共享单车开锁并骑行上路。当日13时许,四人骑行至天潼路、曲阜路、浙江北路路口时,高某与司机王某驾驶的号牌为沪D57982大型客车相撞,致使高某倒地并从该大型客车前侧进入车底遭受挤压、碾轧,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死者父母将OFO小黄车公司连同肇事方、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索赔866万余元(人民币,下同)。
警方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上海弘茂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驾驶员王某驾驶机动车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疏于观察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负本起事故次要责任。与此同时,警方认为,该男童未满12周岁,驾驶自行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且疏于观察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负本起事故主要责任。
原告代理律师称,OFO公司存在三方面的过错。第一,涉事自行车身上没有任何有关“12周岁以下儿童不准骑行”的警示标志;第二,原告代理人认为OFO公司的机械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第三,原告代理人认为OFO公司对于投放在公共场所的单车疏于管理。并认为OFO公司对投放于公共开放场所的OFO共享单车疏于看管,且该车辆上安装的机械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
OFO公司代理律师在庭审现场称,原告没有明确表示,依据哪条法律法规对OFO公司提起诉讼。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及《侵权责任法》等有关文件,在本次事故中OFO公司未被认定有责任,因此OFO公司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OFO公司同时认为,受害人在未支付相应费用的情况下,通过不正常手段擅自开锁,侵犯了OFO公司的合法财产,属于侵权行为。
OFO公司代理律师表示,事故系因监护人平时的安全教育缺失加上对高某的行为监管疏忽,以及对于未经许可、擅自占有、使用他人财产的违法行为思想观念淡薄,违法交通法规所导致。高某自身所应承担的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OFO公司在本案事故中无任何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
你认为OFO公司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珍珠馆,朱女士对标价4000元的珍珠项链发生了兴趣。小王主动上前介绍识别真假珍珠的方法,并为朱女士讨价还价,终以900元成交。下午16:40旅行团游览计划内的景点,但该景点即将关门,游客们匆匆摄影留念后即离去。在返回饭店途中,2名男士提出去当地书店购买中国地图;5位女士则希望到书店购买中国烹饪书籍。王小姐对此表示:可以安排。
次日出发前,朱女士手持前日所购项链,要求王小姐帮助其退换,并说:“团内一内行人认定该项链为残次品”。小王表示:货既售出,不能退换。上午结束参观后,她又带全团去一家定点工艺品商店,许多人不感兴趣,呆在车里不动身,王小姐恳求说:“这是定点购物点。大家帮帮忙,不买东西没关系,进店逛一圈也可以。”于是,一些游客才很不情愿地下车、进店。下午13:30赴机场途中,数名游客又提起购书一事。王小姐表态说:“没时间了”。一周后,地接社接到新加坡组团社发来的传真,声明:该社今后若有团赴N市,不能由王小姐带团。
试问:王小姐在接待该团过程中做错了哪些事?为什么?
张某与肖某(女)是夫妻,张某在结婚前就租了单位的一套公房居住,结婚后肖某用夫妻积蓄出资买下了该套公房,同时产权证上权利人的姓名登记为她的名字,现在夫妻俩离婚,该房屋()。
A.属于李某个人财产
B.属于张某个人的财产
C.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属于张某单位所有
300×300%+300×300%=1800(元)
300×300%+300×200%=1500(元)
300×100%+300×200%=900(元)
300×200%+300×150%=1050(元)
A.周某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
B.陈某因非法出境被遣返回国
C.肖某因在美非法居留被遣返回国
D.钱某因护照有效期不满六个月被遣返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