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当I级事件时,在12小时内有当事人或值班人员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连同部门讨论意见交给护理部,护理部指定专人(区、科护士长或专门成立调查小组)负责调查,在一周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护理部
B.当发生Ⅱ级事件时,在24小时内有当事人或值班人员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连同部门讨论意见交给护理部,护理部指定专人(区、科护士长或专门成立调查小组)负责调查,在一周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护理部
C.发生Ⅲ级事件72小时内由当事人或值班人员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连同部门讨论意见交给科护士长,科护士长负责调查写出意见交给护理部
D.发生Ⅳ级事件72小时内由当事人或值班人员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连同部门讨论意见交给科护士长,科护士长负责调查写出意见交给护理部
A.护士长必须24小时内电话或微信报告护理部,并于48-72小时内在护理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
B.护士长必须24小时内电话或微信报告护理部,并于48小时内在护理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
C.护士长必须48小时内电话或微信报告护理部,并于48-72小时内在护理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
D.护士长必须72小时内电话或微信报告护理部,并于48-72小时内在护理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
A.发生事件后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对患者的损害;
B.当事人应主动向护士长汇报,不得隐瞒;
C.患者发生药物不良反应后护士应妥善保管取下的药液和输注器具;
D.发生严重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的科室护士长向护理部报告时限不超过1小时;
E.科室Ⅳ级事件发生7日内组织分析讨论
A.不良事件造成患者暂时性伤害并需要住院或延长住院时间为Ⅲ级事件
B.不良事件造成患者永久性伤害为Ⅰ级事件
C.不良事件造成患者死亡为Ⅰ级事件
D.不良事件发生未累及患者为Ⅳ级事件
A、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所涉及人员和部门的处罚依据
B、若不良事件构成医疗事故、已经产生赔偿或给医院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当事人,按照医院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按时主动报告不良事件的,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C、通过网络每报告一例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按照医院质量奖惩规定奖励个人20元
D、对于瞒报、漏报、谎报、缓报Ⅰ级、Ⅱ级事件的科室和个人,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令限时补报,提交整改报告,公开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暂缓晋升、晋级,低聘,暂停执业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