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案情:春节期间,顾女士带着父母去峨眉山旅游,当顾女士一家来到清音阁生态猴区时,有位男士过来问跟不跟猴子照相,并且说猴子很听话,会摆各种动作,顾女士心怀疑虑,因为以前在网上看过猴子咬人或者把人推下山的事,所以考虑后拒绝了照相。顾女士一家人继续游览,走到一个小桥上时,突然窜出来好几只猴子,直奔顾女士一家人身前,这可把一家人吓坏了,赶紧躲闪,由于母亲躲闪不及,一只猴子咬了她的小腿一口,然后开始翻口袋,没翻到东西,又把顾女士母亲的右手大拇指咬伤,伤口长达一厘米左右的,鲜血直流。事发后,咬人的猴子逃之夭夭。顾女士赶紧呼救,希望能有景区的工作人员前来帮助,然而并没有景区工作人员出现。一位好心的游客告诉了顾女士景区医务室的位置,顾女士赶紧带母亲去了医务室。在医务室,顾女士按医生要求交了100元,为其母亲注射了一针狂犬疫苗。医生叮嘱老人回家后要打破伤风针。回家后的几天里,顾女士带母亲去医院数次,打了四支狂犬疫苗和一支破伤风针。过了十几天,老人的右手还是活动不便,医生说要观察处理。顾女士觉得母亲没有招惹猴子却被猴子咬伤很是委屈。顾女士认为,景区内没有猴子咬人的警示标牌,景区工作人员也没有口头提醒,景区应该对母亲的伤害承担责任。于是顾女士与峨眉山景区管理部门协商赔偿,在协商无果后,顾女士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请根据《旅游法》分析之。
查看答案
如果结果不匹配,请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