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北京天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5月,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该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丁,甲、乙均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
A.由甲和乙共同购买丙的股权
B.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丙无权将股权转让给丁
C.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丙有权将股权转让给丁
D.由甲或乙购买丙的股权
A.由甲和乙共同购买丙的股权
B.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丙无权将股权转让给丁
C.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丙有权将股权转让给丁
D.由甲或乙购买丙的股权
A.由甲或乙购买丙的出资份额
B.由甲和乙共同购买丙的出资份额
C.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则丙无权将出资份额转让给丁
D.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则丙有权将出资份额转让给丁
A.由甲或者乙购买丙的出资
B.由甲和乙共同购买丙的出资
C.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丙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D.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丙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A.由乙或丙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B.乙和丙共同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C.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D.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E.无论乙和丙是否愿意购买,甲都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A.由己或丙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B.由乙和丙共同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C.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D.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案例1]
2007年8月8日,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公司未设董事会,仅设丙为执行董事。2008年6月8日,甲与戊订立合同,约定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戊。甲于同日分别向乙、丙、丁发出拟转让股权给戊的通知书。乙、丙分别于同年6月20日和24日回复,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权。丁于同年6月9日收到甲的通知后,至7月15日未就此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任何答复。戊在对公司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乙在公司设立时以机器设备折合30万元用于出资,
A.因公司的经营规模较小,所以公司决定不设立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
B.该公司的注册资本是符合规定的
C.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乙和丙担任监事
D.如果甲担任执行董事的,还可以同时兼任监事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B.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C.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D.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B.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C.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D.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A.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去
B.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去
C.利用关联交易将其出资转出去
D.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