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至上海的距离为1463km,甲、乙两列火车分别从北京站和上海站相向出发。已知乙车比甲车晚开3.5×10-3s,今有
北京至上海的距离为1463km,甲、乙两列火车分别从北京站和上海站相向出发。已知乙车比甲车晚开3.5×10-3s,今有一宇宙飞船以0.9c的速度从北京至上海的上空飞过,试求:
北京至上海的距离为1463km,甲、乙两列火车分别从北京站和上海站相向出发。已知乙车比甲车晚开3.5×10-3s,今有一宇宙飞船以0.9c的速度从北京至上海的上空飞过,试求:
A.合伙人甲拟将自己部分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企业聘用的不具有合伙人资格的经营管理人员乙
B.合伙人丙为担保自己的银行贷款,将财产份额出质给债权人某商业银行
C.转让该合伙企业所有的一间办公室
D.该合伙企业整体从北京搬迁至上海
A.甲只能向北京的法院提起诉讼
B.甲只能向上海的法院提起诉讼
C.甲只能向天津的法院提起诉讼
D.甲只能向重庆的法院提起诉讼
A.北京
B.长沙
C.上海
D.厦门
A.北京
B.长沙
C.上海
D.厦门
A.三个物体在同一直线上且在飞机正下方
B.甲、乙之间距离与乙、丙之间距离之差等于gT
C.相邻两物体间的距离之比为1∶4
D.相邻两物体间的距离之比为1∶3
【案例3】
2006年3月20日,上海的甲公司与北京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0吨化工原料,总价款为20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甲公司在验货后7日内付款。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以其办公用房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由于办公用房的价值仅为100万元,甲公司又请求丁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丙银行与丁公司的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及保证范围,但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至借款本息还清时为止。
4月10日,乙公司准备通过铁路运输部门发货时,甲公司的竞争对手告知乙公司,甲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将要破产。乙公司随即暂停了货物发运,并电告甲公司暂停发货的原因,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告知乙公司:本公司经营正常,货款已经备齐,乙公司应尽快履行合同,否则将追究违约责任。但乙公司坚持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急需这批货物,只好按照乙公司的要求,提供了银行保函。5月25日,乙公司收到银行保函,当日向铁路运输部门支付了运费并发货。货物在运输途中,遇泥石流灾害全部灭失。
借款合同到期后,甲公司没有偿还丙银行的借款本息。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暂停发货是否有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
(2)在买卖合同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应当如何交付标的物?
(3)货物灭失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4)铁路运输部门是否应当依据运输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可否要求铁路运输门返还运费?并分别说明理由。
(5)丁公司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还是一般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6)丁公司的保证期间为多长?并说明理由。
(7)丙银行可否直接要求丁公司承担200万元的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A.甲、乙两车速度之比为
B.甲、乙两车牵引力做功之比为
C.甲、乙两车牵引力之比为
D.甲、乙两车克服阻力做功之比为
A.20
B.18
C.12
D.5
A.合同已经生效,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合同已经生效,但甲公司无须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合同尚未生效,甲公司无须向乙公司承担任何责任
D.合同尚未生效,但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所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