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6月将一批入账成本为100万元的原料委托给乙企业加工成高档化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5万元,当月委托加工收回的化妆品有60%已经销售,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已知化妆品适用消费税税率为15%。对上述业务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企业销售化妆品时,不再缴纳消费税
B.甲企业销售化妆品时,应纳消费税5.83万元
C.甲企业销售化妆品时,应纳消费税18万元
D.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20.29万元
A.甲企业销售化妆品时,不再缴纳消费税
B.甲企业销售化妆品时,应纳消费税5.83万元
C.甲企业销售化妆品时,应纳消费税18万元
D.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20.29万元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和2019年发生如下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关的经济业务。(1)2018年4月3日,从深圳证券交易所购入乙企业股票20000股,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910000元,其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10000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3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80元,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甲企业将该股票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2)2018年4月20日,收到购买价款中的股利10000元。(3)2018年6月30日,甲企业持有乙企业股票的市价为920000元。(4)2018年12月31日,甲企业持有乙企业股票的市价为890000元。(5)2019年3月15日,乙企业宣告以每股0.2元发放上年度的现金股利。(6)2019年3月20日,甲企业收到乙企业向其发放的现金股利,假定股利不考虑相关税费。(7)2019年7月18日,甲企业将持有的乙企业股票全部出售,售价为1006000元,并缴纳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要求自行计算)。要求:1.根据业务(1)编制会计分录。2.根据业务(2)编制会计分录。3.根据业务(3)编制会计分录。4.根据业务(4)编制会计分录。5.根据业务(5)编制会计分录。6.根据业务(6)编制会计分录。7.根据业务(7)编制会计分录。
A.(626.4+5.8+11.6)×16%=103.008(万元)
B.(626.4+11.6)÷(1+16%)×16%=88(万元)
C.(626.4+5.8+11.6)÷(1+16%)×16%=88.8(万元)
D.(626.4+11.6)×16%=102.8(万元)
A.记入“原材料”科目的金额为305 000元
B.记入“原材料”科目的金额为304 720元
C.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金额为48 000元
D.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金额为48 280元
A.40
B.80
C.50
D.30
A.应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在乙市预缴增值税56.7万元
B.应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在甲市缴纳增值税235.14万元
C.可以选择简易方法计算增值税,在乙市预缴增值税90万元
D.可以选择简易方法计算增值税,在甲市缴纳增值税90万元
A.1.83万元
B.3.67万元
C.8.26万元
D.16.51万元
A.100
B.95
C.117
D.111.15
A.(50000-5000)×5%=2250(元)
B.(50000-3000)×5%=2350(元)
C.(50000-5000-3000)×5%=2100(元)
D.50000×5%-2500(元)
A.1241.38
B.1277.59
C.1517.24
D.1503.45
(本考点2018年已发生变化)计算事项中甲公司的销项税额。
7
1.3
1.1
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