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根据乙公司的选择,向丙公司购买了1台大型设备。出租给乙公司使用,男,乙公司为此签订了融资租货合同,合同未就设备的维修事项作特别约定,该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部件商损,需维修。甲公司应承担维修义务()
是
是
(1)设备直接由乙公司的特约生产服务商丙机械厂于9月1日交付给甲公司;
(2)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
(3)甲公司于设备交付之日起10日内付清货款;
(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向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合同签订后,丙机械厂同意履行该合同为其约定的交货义务。
6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
9月1日,丙机械厂未向甲公司交付设备。甲公司催告丙机械厂,限其在9月20日之前交付设备,并将履约情况告知乙公司。至9月20日,丙机械厂仍未能交付设备。因生产任务紧急,甲公司于9月30日另行购买了功能相同的替代设备,并于当天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2万元,同时赔偿其他损失。乙公司以丙机械厂未能按期交付设备,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应由丙机械厂承担违约责任为由,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
10月10日,甲公司就此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乙公司提交答辩状并参加了开庭审理。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担保法、仲裁法等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65.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说明理由。
A.经营租赁
B.售后回租租赁
C.杠杆租赁
D.直接租赁
乙公司的财务人员A利用工作之便,将上述汇票扫描,利用其他途径获得M银行的空白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技术处理,“克隆”了一张与原始汇票几乎完全一样的汇票,然后将“克隆汇票”留在乙公司,将原始汇票偷出。A以乙公司的名义,向丙公司购买了一批黄金制品,归自己所有,并将原始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人签章处加盖了伪造乙公司公章,签署了虚构的B的姓名。
乙公司为向丁公司购买钢材,将“克隆汇票”背书转让给了丁公司。
在上述汇票付款到期日,丙公司和丁公司分别持有原始汇票和“克隆汇票”向M银行请求付款。M银行以丙公司所持有汇票的背书人的签章系伪造为由拒绝付款,以丁公司持汇票系伪造为由而拒绝付款。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A在原始汇票上伪造乙公司的签章是否导致该汇票无效?并说明理由。
(2)M银行是否可以拒绝丙公司的付款请求?并说明理由。
(3)如果M银行拒绝丙公司的付款请求,丙公司是否可以向甲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
(4)如果M银行拒绝丙公司的付款请求,丙公司是否有权向A追索?并说明理由。
(5)M银行是否可以拒绝丁公司的付款请求?并说明理由。
(6)如果M银行拒绝丁公司的付款请求,丁公司是否有权向乙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
A.演员甲与经纪公司签订“阴阳合同”,其实际报酬远高于合同报酬
B.售货员乙误将价值三万元的戒指看成三千元的款式卖给顾客
C.丙趁丁家庭困难,以10万元购买了丁家价值100万的车辆
D.戊谎称自己有甲需要的建筑材料,与甲签订买卖合同,但交付的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
A.公平交易权
B. 安全权
C. 知情权
D. 自主选择权
丙企业可否以不得转租为由向乙公司主张解除租赁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A .2 0 0 8 年3 月2 2 日
B .2 0 0 8 年5 月1 2 日
C .2 0 0 8 年4 月1 2 日
D .2 0 0 8 年9 月1 2 日
乙宾馆接到该电报后,遂向甲公司回复称:只欲购买甲公司50台电视机,每台电视机付款3200元;60台电冰箱,每台电冰箱付款2500元,共计支付总货款31万元,货到付款。
甲公司接到乙宾馆的电报后,决定接受乙宾馆的要求。甲乙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点为乙宾馆,如双方发生纠纷,选择A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甲公司同时与丙运输公司签订了合同,约定由丙公司将货物运至乙宾馆。丙公司在运输货物途中遭遇洪水,致使部分货物毁损。丙公司将剩余的未遭损失的货物运至乙宾馆,乙宾馆要求甲公司将货物补齐后一并付款。
甲公司迅速补齐了货物,但乙宾馆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表示不能立即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乙宾馆推迟1个月付款。1个月后经甲公司催告,乙宾馆仍未付款。于是,甲公司通知乙宾馆解除合同,乙宾馆不同意解除合同。甲公司拟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释合同,并要求乙宾馆赔偿损失。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及合同、仲裁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向乙宾馆发出的电报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1)ABC会计师事务所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甲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
2018年9月15日,甲公司收购了乙公司80%的股权,乙公司成为其控股子公司。A注册会计师自2017年1月1日起担任乙公司的独立董事,任期5年。
(2)B注册会计师系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与A注册会计师同处一个业务部门。2018年3月1日,B注册会计师购买了甲公司股票5000股,每股10元,由于尚未出售该股票。
ABC会计师事务所未委派B注册会计师担任甲公司审计项目组成员。
(3)丙公司系甲公司的母公司,甲公司审计项目组成员C的妻子在丙公司担任财务总监。
(4)甲公司审计项目组成员D曾在甲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培训工作,于2018年2月10日离开甲公司,加入ABC会计师事务所。
(5)2018年2月25日,ABC会计师事务所接受日公司委托,提供内部控制设计服务。
要求:针对上述(1)至(5)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是否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并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