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起诉被告应对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不作为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
B.被告及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C.原告应当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成立并合法有效
D.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通常由原告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
E.被告税务机关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也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
A.税务行政审批行为
B.发票发售行为
C.确定纳税地点
D.加收滞纳金
E.税务行政罚款
下列各项中,符合《行政复议法》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规定的有()
A、对国务院的行政复议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B、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C、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为经行为复议仍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D、对省级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经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A.对国家税务总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复议
B.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省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C.对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做出的代征税款行为不服的,向委托代征的税务机关申请复议
D.对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共同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A.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做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应直接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B.对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做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C.对国家税务总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D.对县国税局和县地税局共同做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两者的共同上一级国税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E.对被撤销的税务机关在撤销前所做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A.原告需与被诉行政行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
B.需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C.有明确的被告
D.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够证明被诉行政行为涉嫌违法的证据
A.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是被告
B.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C.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受托的组织是被告
D.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是被告
E.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A.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
B.原告提出了其在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被告可以补充证据
C.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可以延期提供
D.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