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辉机械厂服务部8月15日开出两张票据:一张为面额10 000元的支票,用于向甲宾馆支付会议费;另一张为面额200 000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为9月5日,用于向乙公司支付材料款,该汇票已经银行承兑。8月20日,甲宾馆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发现该支票为空头支票,遂予以退票,并对振辉机械厂处以1 000元的罚款。甲宾馆要求振辉机械厂除支付其10 000元会议费外,还另需支付其2 000元赔偿金。
9月5日,乙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得知振辉机械厂的账户余额不足200 000元。
要求:根据金融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银行对振辉机构厂签发空头支票处以1 000元罚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甲宾馆能否以振辉机械厂签发空头支票为由要求其支付2 000元赔偿金?简要说明理由。
(3)银行能否以振辉机械厂账户余额不足200 000元为由,拒绝向乙公司付款?简要说明理由。
A.3%
B.5%
C.10%
D.15%
A.出票人拒不接受银行的核实和协调、明确表示拒付票款,或者未及时支付票款且未取得收款人书面谅解的
B.在银行退票后,出票人虽及时支付票款或者取得收款人书面谅解,但最近12个月内在本银行签发空头支票超过3次的
C.银行预留印鉴与支票印鉴不符,经银行协调后15个工作日仍拒不付款的,或者未就延迟付款等取得收款人谅解的
D.银行退票后,出票人及时支付票款,但收款人仍明确提出异议的
E.出票人之前存在拒不履行空头支票行政处罚,或者不接受、不反馈相关法律文书等其他违规情形的
F.出票人存在恶意签发空头支票等严重违规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