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B.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C.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D.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④
A.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B.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C.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D.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E.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