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从深圳证券交易所购入乙公司股票20万股,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款项360万元,其中
A.351
B.361
C.360
D.350
A.351
B.361
C.360
D.350
A.11.32
B.14.15
C.12
D.11.29
A.100万元
B.102万元
C.180万元
D.182万元
1月30日,A与甲公司的大股东B达成协议,由乙公司受让B持有的甲公司35%的股份。乙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未果后,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与3月13日公告发出收购甲公司所有股份的要约。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该要约有效期为30天;要约价格为每股7元,该价格高于乙公司发出要约提示性公告日期30个交易日甲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鼓励股东尽快接受要约,凡在4月1日前接受要约的股东将获得每股8元的优惠收购价。
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要约收购数据来看,至4月7日,共计有持有甲公司已发行股份50%的股东接受了要约,该股份被冻结保管。4月8日,已经接受要约的持有甲公司已发行的股份5%的C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手续。至要约期限届满,共计有持有甲公司已发行股份45%的股东接受了乙公司发出的收购要约。
乙公司收购甲公司的股份后,甲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要求,甲公司于5月20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布终止上市。6月3日,C要求乙公司以要约价格购买其持有的甲公司5%股份。
D为乙公司董事,在1月8日以自己的账户买入甲公司股份100万股,均价为每股5.4元。后以每股8元的价格接受了乙公司的要约,扣除有关税费后获利254万元。
E持有甲公司股票1万股,其未接受乙公司的要约。5月21日,E向甲公司董事会提出书面请求:(1)应当将丙公司买卖甲公司股票的1亿元收益收归公司所有;(2)应当将D买卖甲公司股票获利的254万元收归公司所有。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2008年1月5日前,乙、丙两公司分别购入甲公司3%股票的行为,是否需要公告?并说明理由。
(2)从1月8日至1月9日,乙公司购入甲公司3%股份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3)乙公司拟购甲公司35%股份时,是否需要发出全面要约收购?并说明理由。
(4)乙公司发出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的内容是否有违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5)C是否有权撤回预受要约?并说明理由。
(6)在甲公司终止上市后,C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以要约价格购买其股份?并说明理由。
(7)D买卖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8)E请求乙公司董事会收回丙公司股票买卖收益1亿元的要求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9)E请求甲公司董事会收回D股票买卖收益254万元的要求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A.423.3
B.498
C.500
D.425
A.100万元
B.116万元
C.120万元
D.132万元
A.388
B.380
C.408
D.400
A.2010年12月31日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95万元
B.2010年4月8日收到现金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20万元
C.2010年12月31日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15万元
D.2011年12月31日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0万元
(一)甲上市公司发生下列长期股权投资业务:
(1)20×7年1月3日,购入乙公司股票580万股,占乙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5%,对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甲公司将其用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每股收入价8元。每股价格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0.25元,另外支付相关税费7万元。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每日,乙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不存在差异)为18000万元。
(2)20×7年3月16日,收到乙公司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
(3)20×7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3000万元。
(4)20×8年2月16日,乙公司宣告分派20×7年度股利,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20元。
(5)20×8年3月12日,甲上市公司收到乙公司分派的20×7年度的现金股利。
(6)20×9年1月4日,甲上市公司出售所持有的全部乙公司的股票,共取得价款5200万元(不考虑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及相关税费)。
要求:
46. 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甲上市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分录。
(“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A.844
B.860
C.848
D.840
A.甲公司2018年度利润表因乙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下跌应当确认的减值损失为363万元
B.2017年5月8日甲公司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963万元
C.甲公司2019年度利润表因乙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回升影响损益的金额为120万元
D.截止2020年3月12日甲公司因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累计影响损益的金额为23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