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为向其提供医疗设备的企业充当债务保证人,则()。
A.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由医院代为履行
B.只有在当地政府要求的情况下,保证合同才是有效的
C.保证合同无效
D.医院不承担民事责任
A.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由医院代为履行
B.只有在当地政府要求的情况下,保证合同才是有效的
C.保证合同无效
D.医院不承担民事责任
A.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MF),是根据1944年联合国国际货币金融会议通过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建立的,它是以成员国入股方式组成的经营性的金融机构,其主要业务是向成员国政府提供贷款
B.世界银行(1BRD),是1960年成立的,其宗旨是为最不发达国家提供更优惠的贷款,减轻其国际收支负担,促进它们的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C.国际开发协会(1DA),是1944年初布雷顿森林会议后产生的国际金融机构,它是按股份公司原则建立起来的企业性金融机构,主要业务活动是向发展中国家提供长期生产性贷款
D.国际金融公司,是1957年创办的,其宗旨是专门对成员国私人企业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等项目提供资金,促进不发达国家的私营经济的增长和这些国家资本市场的发展
E.国际清算银行,1930年5月由美国摩根、纽约和芝加哥花旗银行组成的银行团,与英、法、意、德、比、日六国的中央银行共同投资设立,行址在巴塞尔,该机构的宗旨是促进各国中央银行之间的合作,为国际金融活动提供更多的便利,在国际金融清算中充当受托人或代理人
(1) 2006年4月,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原材料而欠乙公司80万元货款未付。2007年3月;甲乙双方签订一份还款协议,该协议约定:甲公司于2007年9月10日前偿还所欠乙公司货款及利息共计87万元,并以甲公司所属一间厂房作抵押。还款协议签订后,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乙公司在债权申报期内就上述债项申报了债权。
(2)2006年6月,丙公司向A银行借款120万元,借款期限为l年。甲公司以所属部分设备为丙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丙公司未能偿还A银行贷款本息。经甲公司、丙公司和A银行协商,甲公司用于抵押的设备被依法变现,所得价款全部用于偿还A银行,但尚有20万元借款本息未能得到清偿。
(3)2006年7月,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一份广告代理合同,该合同约定:丁公司代理发布甲公司产品广告;期限2年;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违约金20万元。至甲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时,双方均各自履行了部分合同义务。
(4)2006年8月,甲公司向李某购买一项专利,尚欠李某l9万元专利转让费未付。李某之子小李创办的戊公司曾于2006年11月向甲公司采购一批电子产品,尚欠甲公司货款21万元未付。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后,李某与戊公司协商一致,戊公司在向李某支付l9万元后,取得李某对甲公司的19万元债权。戊公司向管理人主张以19万元债权抵销其所欠甲公司相应债务。
(5)甲公司共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37.9万元,其中,在2006年8月27日新的《企业破产法》公布之前,所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为20万元。甲公司的全部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仅剩余价值1500万元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但该厂房及土地使用权已于2006年6月被甲公司抵押给8银行,用于担保一笔2 000万元的借款。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管理人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对甲公司将厂房抵押给乙公司的行为予以撤销?并说明理由。
(2)A银行能否将尚未得到清偿的20万元欠款向管理人申报普通债权,由甲公司继续偿还?并说明理由。
(3)如果管理人决定解除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广告代理合同,并由此给丁公司造成实际损失5万元,则丁公司可以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额应为多少?并说明理由。
(4)戊公司向管理人提出以l9万元债权抵销其所欠甲公司相应债务的主张是否成 立?并说明理由。
(5)甲公司所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共计37.9万元应当如何受偿?
(1)2003年6月,张、刘两人协商与甲公司签订了一份价值25万元的购销合同,李、赵知道后,认为该合同风险大不同意,同时向甲公司表示该合同为无效。
(2)2003年8月,张决定将部分投资转让给李,并将其决定通知其他投资人,转让后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比例为3:3:3:1.张未经其他三人同意,以合伙企业名义为合伙企业外的其他人提供担保。
(3)2003年9月,赵提出退伙,其他三人考虑到赵的退伙不会造成不利影响,均表示同意。10月份赵退伙。同月,陈表示愿意入伙,陈出资8万元,代替赵的份额。在赵退伙前已经发生30万元的银行贷款,并告知陈。
(4)2003年11月由于业务繁忙,张与刘决定聘任一名经营管理人员,为其分担管理任务。6月份与甲签订的买卖合同到期,无法支付货款25万元。甲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甲公司胜诉。张、刘以个人财产15万元偿还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偿还了10万元。
(5)2003年12月公司经营严重亏损,无力偿还到期债务30万元,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合伙企业财产共25万元。
要求:
(1)张、刘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赵是否对买卖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承担责任,是否对30万元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3)张和李之间的转让是否有效,张对外提供的担保是否有效?
(4)陈是否对债务有偿还责任,若张和刘将债务以个人财产全部偿还能否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5)债权人能否只向张追偿债务?若向所有的合伙人追偿债务时,合伙协议中的条款是否对其有效?
(6)张聘请的经营管理人员是否应承担债务的偿还?在经营过程中,李、赵、陈是否可以查阅企业的财务账簿和其他有关文件?他们可以行使的职权是什么?
A.销售设备和提供专用耗材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B.销售设备和提供专用耗材构成两项履约义务
C.销售设备和提供专用耗材具有高度关联性
D.销售设备和提供专用耗材不可明确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