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况,企业应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
A.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企业的联营企业
B.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本企业的子公司
C.企业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本企业的合营企业
D.投资企业持有在活跃市场上有公开报价的企业债券
A.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企业的联营企业
B.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本企业的子公司
C.企业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本企业的合营企业
D.投资企业持有在活跃市场上有公开报价的企业债券
A.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
B.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确认为应收股利,同时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
C.按照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确认为净资产,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
D.按照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的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确认为净资产
A.应当以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的佣金及手续费应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C.支付的对价中包含的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不构成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D.支付的对价中包含的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单独确认为投资收益
A、转让全资子公司不可以在股权转让价款中扣减未分配的留存收益
B、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C、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
D、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
A.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投资方企业确定投资损失
B.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的分配支付额;均应视为投资回收,冲减投资成本
C.投资方企业转让全资子公司时,其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
D.投资方企业转让股权发生的损失,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的部分不允许在以后纳税年度的所得额中扣除
A.被投资方对投资方的分配支付额,超过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的部分,低于投资方投资成本的,视为投资回收,冲减投资成本
B.企业在一般的股权转让中,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投资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C.企业整体资产转让交易中,接受企业接受转让企业资产的成本,均应以转让企业资产的原账面净值为基础确定
D.企业整体资产置换交易中,作为资产置换交易补价的货币性资产占换人资产账面净值不高于20%的,置换双方均不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E.按照债转股企业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签订的债转股协议,债转股原企业将货物资产作为投资提供给债转股新公司的,债转股企业应照章缴纳企业所得税
A.增加资本公积
B.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
C.提取盈余公积
D.分配现金股利
E.实现净利润
A.收到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分配的股票股利
B.短期投资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确认的跌价损失
C.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原确认减值范围内得以恢复的金额
D.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按权益法核算而调增的账面价值
E.债务重组中取得的长期投资公允价值高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