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开挖深度超过3(含~5m)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B.开挖深度达到3(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
C.搭设高度5(含~10m)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D.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E.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A:≥4m
B:≥6m
C:≥8m
D:≥5m
A.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B.土方开挖工程
C.模板工程
D.防水工程
A.当支护结构构件强度达到开挖阶段的设计强度时,方可下挖基坑
B.应按支护结构设计规定的施工顺序和开挖深度分层开挖
C.当基坑采用降水时,应在降水后开挖地下水位以下的土方
D.挖至坑底时,应避免扰动基底持力土层的原状结构
E.开挖时,挖土机械不得碰撞或损害锚杆、腰梁、土钉墙面、内支撑及其连接件等构件,不得损害已施工的基础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