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提交的资料包括()。
A.《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B.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C.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D.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A.《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B.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C.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D.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A.0.02
B.0.03
C.0.04
D.0
A.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B.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能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全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A.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B.小规模纳税人(非房企)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C.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3%的征收率计税
D.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A.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B.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C.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3%征收率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D.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A.建筑服务提供时间
B.项目总金额
C.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
D.建筑服务负责人
E.项目名称
2018年5月,A.市甲建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B.市提供建筑服务,取得全部价款(含税)1000万元。将部分建筑业务分包给乙建筑公司。支付分包款(含税)200万元。甲公司当月在B.市应预缴增值税()万元。
A.14.55
B.21.82
C.27.27
D.18.18
A.1.83万元
B.3.67万元
C.8.26万元
D.16.51万元
A、1.80
B、3.60
C、5.41
D、7.21
A.14.56
B.4.85
C.4.95
D.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