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月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 用设备支付费用1.1万元以及缴
(1)2013年1月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缴纳技术维护费时:
(2)2013年2月按期计提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折旧时:
(1)2013年1月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缴纳技术维护费时:
(2)2013年2月按期计提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折旧时:
A.0
B.6
C.12
D.18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A牌卷烟(不含税调拨价100元/标准条)及雪茄烟。2013年9月发生如下业务: (1)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买价100万元并按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将其运往甲企业委托加工烟丝。支付运输企业不含税运费8万元,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甲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2.04万元。该批烟丝已收回入库,但本月未领用。 (2)从乙企业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I从丙供销社(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烟丝.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进口一批烟丝,支付货价300万元、卖方佣金12万元,该批烟丝运抵我国输入地点起卸之前发生运费及保险费共计38万元。 (3)以成本为350万元的特制自产烟丝生产雪茄烟,领用外购烟丝生产A牌卷烟。 (4)本月销售雪茄烟取得不含税收入600万元,并收取品牌专卖费9.36万元;销售A牌卷烟400标准箱。 (5)本月外购烟丝发生霉烂,成本20万元。 (6)月初库存外购烟丝买价30万元,月末库存外购烟丝买价50万元。本月取得的相关凭证符合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烟丝关税税率1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当月甲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万元。
A.记入原材料科目的金额为305000元
B.记入原材料科目的金额为304720元
C.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金额为51000元
D.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金额为51280元
位于县城的某内资原煤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发生以下业务:
(1)购进挖掘机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60万元,增值税税款为10.2万元。支付运费4万元,取得公路内河货运发票。
(2)购进低值易耗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合计为8万元。
(3)开采原煤10000吨。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原煤90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500元。购销合同约定,本月应收取1/3的价款,但实际只收取不含税价款120万元。另支付运费6万元、装卸费2万元,取得公路内河货运发票。
(4)为职工宿舍供暖,使用本月开采的原煤200吨;另将本月开采的原煤500吨无偿赠送给某有长期业务往来的客户。
(5)销售开采原煤过程中产生的天然气125千立方米,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5万元。
(6)月末盘点时发现月初购进的低值易耗品的1/5因管理不善而丢失。
(7)相关票据在本月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申报抵扣;增值税月初留抵税额为0。
要求:请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假定增值税税率按17%计算)
A.12.6
B.5.4
C.0
D.18
A.240000元
B.288000元
C.222000元
D.258000元
某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7年6月份有关资料如下:
(1)该企业生产A、B两种产品,根据月末编制的“发料凭证汇总表”,当月生产车间共领用甲材料198000元(其中,用于A产品生产120000元,用于B产品生产78000元),车间管理部门领用甲材料3000元,行政管理部门领用甲材料2000元。
(2)根据月末编制的“工资结算汇总表”,本月应付生产工人薪酬(含福利费,下同)为114000元(其中,生产A产品的工人薪酬67000元,生产B产品的工人薪酬47000元),应付车间管理人员薪酬为17100元,应付行政管理人员薪酬为22800元。
(3)本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5000元,其中,生产车间固定资产折旧4000元,行政管理部门固定资产折旧1000元。 . :
(4)本月以银行存款支付其他制造费用4400元。
(5)分配制造费用,制造费用按生产工人薪酬比例分配。
(6)月末,本月生产的A、B两种产品全部完工并验收入库,其中A产品计20件,B产品计30件,且无月初在产品。计算并结转完工产品成本。
(7)销售A产品18件,不含税每件单价16000元,B产品25件,不含税每件单价8000元,均已收到款项存人银行。
(8)结转已售产品成本(假设该企业月初无库存商品)。
(9)本月盘盈原材料一批,价值23000元。(尚未批准转销)
(10)一笔应收丙公司账款100000元,因丙公司破产确实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转销。(采用备抵法)
要求:根据以上业务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A.88
B.62
C.114
D.54
晋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本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月初“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方余额为25000元):
(1)购人原材料1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为16000元,货款已付,材料已人库;
(2)销售商品4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为64000元,货已发出,款项未收到;
(3)用银行存款缴纳当月增值税3万元,缴纳上月增值税25000元。
要求:编制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及月终转出未缴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2 4 .某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于2 0 0 8 年5 月初填开了2 0 万元的增值税税款缴纳凭 证,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截止至2 0 0 8 年5 月1 9 日,但该公司于2 0 0 8 年5 月2 6 日才缴纳该笔税款。税务机关应加收该公司() 滞纳金。
A .5 0 0 元
B .6 0 0 元
C .7 0 0 元
D .1 0 0 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