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某企业全年会计利润总额为2000万元,并据此计算预缴了企业所得税300万元。聘请的税务师在汇算清缴时进行了审查,发现:在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工商部门行政罚款8万元和公益性捐赠支出250万元;企业为部门总裁支付的商业保险费10万元在管理费用列支,则该企业2014年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A.326
B.106
C.500
D.207
A.326
B.106
C.500
D.207
某居民企业2020年发生下列业务:
(1)销售产品取得收入2000万元(不含税,下同);
(2)转让一项商标所有权,取得营业外收入60万元;
(3)收取当年让渡专利权使用权的专利实施许可费,取得其他业务收入10万元;
(4)取得国债利息收入2万元;
(5)全年销售成本1000万元,税金及附加100万元;
(6)全年销售费用500万元,含广告费400万元;全年管理费用200万元,含业务招待费80万元;全年财务费用50万元。
(7)全年营业外支出40万元(含通过政府部门对灾区捐款20万元,直接对私立小学捐款10万元,违反政府规定被工商局罚款2万元)。
要求计算:
(1)该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
(2)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3)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四)甲企业2005年度利润总额为200万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
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
甲企业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200万元,全年实发工资为180万元;
当年的营业外支出中,有10万元为税款滞纳金支出。
除上述事项外,甲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
要求:
53. 计算甲企业200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A.310.2
B.326.7
C.343.2
D.349.8
A.92.4
B.99
C.105.6
D.181.5
A.92.4
B.99
C.105.6
D.181.5
A.92.4
B.99
C.150.6
D.181.5
要求:
(1)计算企业应交所得税(在试卷上列出计算过程);
(2)编制应交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A.200 000
B.280 000
C.160 000
D.180 000
甲公司2014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为零,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为30万元(系2013年末应收账款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甲公司2014年度有关交易和事项的会计处理中,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有:
资料一:2014年1月1日,购入一项非专利技术并立即用于生产A产品,成本为200万元,因无法合理预计其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核算,2014年12月31日,对该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未发现减值,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在计税时,对该项无形资产按照10年的期限摊销,有关摊销额允许税前扣除。
资料二:2014年1月1日,按面值购入当日发行的三年期国债1000万元,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该债券票面年利率为5%,每年年末付息一次,到期偿还面值,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确认了50万元的利息收入,根据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资料三:201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0000万元,减值测试前坏账准备的余额为200万元,减值测试后补提坏账准备1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
资料四:2014年度,甲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为1007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预计从2015年开始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且未来期间保持不变,假定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分别计算甲公司201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的金额。
(2)分别计算甲公司2014年年末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期末余额”栏应列示的金额。
(3)计算确定甲公司2014年度利润表“所得税费用”项目“本年金额”栏应列示的金额。
(4)编制甲公司与确认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和所得税费用相关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