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A.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
B.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可以在税前扣除
C.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
D.企业已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当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A.已计入投资收益的国债利息收入
B.未超过5年的未弥补的亏损
C.已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但已计入当期费用的业务招待费支出
D.支付并且计入当期费用的各种税收滞纳金
A.已计入投资收益的国债利息收入
B.未超过 5年的未弥补的亏损
C.已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但已计人当期费用的业务招待费支出
D.支付并且计入当期费用的各种税收滞纳金
A.已计人投资收益的国库券利息收入
B.未超过5年的未弥补的亏损
C.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支付的业务招待费支出
D.支付并且计入当期费用的各种税收滞纳金
A.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B.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
C.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D.企业发生的符号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