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化妆品生产的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行为,若无同类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则其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A.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一比例税率)
B.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一比例税率)
C.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D.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A.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一比例税率)
B.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一比例税率)
C.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D.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A.从事金融商品转让
B.销售服务
C.发生视同销售行为
D.销售不动产
E.销售无形资产
A.销售服务
B.销售无形资产
C.销售不动产
D.发生视同销售行为
E.从事金融商品转让
A.销售服务
B.发生视同销售行为
C.销售无形资产
D.销售不动产
E.从事金融商品转让
A.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B.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不动产的,为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C.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为交付租赁物的当天
D.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A.销售给消费者化妆品
B.将其生产的建筑材料销售给使用单位用于基建工程
C.销售劳保专用鞋帽
D.将其生产的汽车直接销售给个人
某市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化妆品生产销售。2008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以空运方式从境外进口化妆品一批。该批化妆品境外成交价格加运费折合人民币200万元。经海关审查,公司申报的完税价格未包含保险费。公司的解释是相关费用无法确定。海关对此依法进行调整征税,甲公司获得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
(2)将上月进口的化工原料价值100万元全部发往乙公司委托加工化妆品,支付加工费20万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3)将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继续加工成另一型号的化妆品,加工完成后,20%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万元,其余80%内销取得含税销售额257.4万元。
(说明:假设进口化妆品关税税率为50%;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甲公司进口化妆品应缴纳的关税
(2)甲公司进口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3)乙公司受托加工环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4)甲公司委托出口的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5)甲公司销售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不含代收代缴部分)。
A.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B.销售代销货物
C.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增值税纳税人,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
D.除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增值税纳税人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
E.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