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关于补办资格证书办事指南
补办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事项要求
一、受理范围
受理符合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要求的个人。
二、设立依据
1。相关考试申请文件;
2。人事部办公厅《关于更换补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7〕85号;
3。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8〕40号;
4。《关于考生申请复核考试成绩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5〕26号。
三、实施机关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权责划分市
市管市直单位。
五、办理条件
六、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表1 补办资格证书申请材料目录
七、办理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八、办理收费
不收费。
九、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报。申请人向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服务大厅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
2。受理。大厅工作人员核验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接收资料,并打印资料接收回执;不符合申报要求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接收。
3。初审。工作人员接收申报材料后行初审,符合申请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请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将资料退回。
4。审核。受理后,工作人员将申报材料在网上审批系统流转到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报科长审批、局领导审核。
5。领取结果。符合办理要求的,申报单位按约定的方式到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服务大厅办理手续,领取证件;不符合办理要求的,告知原因。
十、办理地址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服务中心。
十一、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大厅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和审批进程查询。
电话查询:0759—3119512、3119513、3119514、3119515、3119516
2。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大厅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
电话投诉:0759—3119298;0759—3119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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