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B.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C.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D.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资格的其他处理,按照管理权限,由教师所在学校或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作出决定
A.受到警告处分的,受处分期间,不得提任职务或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B.受到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的,受处分期间,不得提任职务或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不得晋升工资
C.受到撤职处分的,两年内不得晋升职务,不得晋升工资
D.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的,所担任的一切职务自然撤销,处分期间安排临时性工作,发放基本生活费,不得晋升工资
A.不得晋升职务、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
B.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晋升薪酬待遇等级
C.被撤职的,降低职务、岗位或者职员等级,同时降低薪酬待遇
D.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A.散布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损害国家利益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B.接受境外资助从事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接受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境外邀请、奖励,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
C.违反国家民族宗教法规和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 非法出境、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
D.携带含有依法禁止内容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进入国(境)内的; 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B.对再次顶风违纪实施有偿补课被查实的,或有偿补课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或干扰阻挠执法查处、影响极坏的,或涉嫌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直接给予开除处分
C.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优秀教师、模范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荣誉获得者参与有偿补课的,取消其所有学术类和综合类荣誉称号及待遇,并追回发放的研究性经费、奖励性资金
D.见习期、试用期内的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被查实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