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析中方在谈判中取得成功的原因?
2.分析在谈判中美方处于不利地位的原因?
3.从此案例中,我们学到了什么?
试根据上述例子回答下列问题:
①僵局造成的原因是什么?
②僵局的解决说明了什么问题?
③结合例子说明如何突破谈判的僵局?
④这个例子说明了谈判后应注意什么?
(一)在中国上海寻求一位中国合营者,共同投资举办一家生产电话交换系统设备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总额拟定为3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1200万美元。西方公司在合营企业中占60%的股权,并依据合营项目的进展情况分期缴纳出资,且第一期出资不低于105万美元。合营企业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拟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机构;股东会为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合营企业的执行机构、监事会为合营企业的监督机构。
(二)在中国北京寻求一位中国合作者,共同成立一家生产净水设备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作企业”)。合作期限为八年。合作企业注册资本总额拟定为250万美元,西方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总额的70%,中方合作者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总额的30%.西方公司除以机器设备、工业产权折合125万美元出资外,还由合作企业作担保向中国的外资金融机构贷款50万美元作为其出资;中方合作者可用场地使用权、房屋及辅助设施出资75万美元。西方公司可与中方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规定:西方公司在合作企业正式投产之后的头五年分别先行回收投资,每年先行回收投资的支出部分可计入合作企业当年的成本;合作企业的税后利润以各占50%的方式分配;在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但中国合作者应按其残余价值的30%给予西方公司适当的补偿。
(三)在中国武汉设立一家全部资本由西方公司投资的专门从事国际贸易的外资企业。该外资企业除了从事各种进出口贸易外,拟以其名义通过认购、买卖中国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方式向中国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根据上述各点,请分别回答以下三个问题:
(1)西方公司拟在中国上海与中方合营者共同举办的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比例、西方公司的第一期出资的数额、拟建立的组织机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2)西方公司拟在中国北京与中方合作者共同举办的合作企业的出资方式、利润分配比例、约定先行回收投资的办法以及合作期限届满后的全部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3)西方公司拟在中国武汉设立的外资企业的经营范围及投资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A.在某初创互联网公司担任运营实习生,运营过一个500人微信群,策划多场线上活动,微信群半年内始终保持高活跃度
B.在某知名汽车厂商的市场部实习,参与策划并执行多场大型品牌推广活动,与媒体合作提高品牌曝光度
A.外方承担方案设计、中方承担扩初和施工图设计
B.外方承担方案设计和扩初设计、中方承担施工图设计
C.外方承担方案设计、中方承担施工图设计、中外双方合作扩初设计
D.中外双方共同承担方案设计、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A.博世公司
B.西门子能源
C.通用电气
D.施耐德电气
A.610
B.630
C.650
D.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