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公司为支付甲公司货款,向其签发一张到期日为10月31的商业承兑汇票,由同城()
A.的丙公司承兑,10月10日,公司持该汇票到A银行办理贴现。下列有关贴现利息的计算中,正确的是
B.票面金额×年利率×汇票到期前1日至贴现日天数=贴现利息
C.票面金额×日利率×汇票到期前1日至贴现日天数=贴现利息
D.票面金额×日利率×(汇票到期前1日至贴现日天数+3)=贴现利息
E.票面金额×年利率×(汇票到期前1日至贴现日天数+3)=贴现利息
A.的丙公司承兑,10月10日,公司持该汇票到A银行办理贴现。下列有关贴现利息的计算中,正确的是
B.票面金额×年利率×汇票到期前1日至贴现日天数=贴现利息
C.票面金额×日利率×汇票到期前1日至贴现日天数=贴现利息
D.票面金额×日利率×(汇票到期前1日至贴现日天数+3)=贴现利息
E.票面金额×年利率×(汇票到期前1日至贴现日天数+3)=贴现利息
A.乙公司在遗失汇票后,必须首先办理挂失止付手续
B.乙公司在遗失汇票后,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C.乙公司在遗失汇票后,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普通诉讼
D.如果乙公司选择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12日内提出
A.甲公司B.乙公司C.丙公司D.P银行
汇明公司在甲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2008年7月,汇明公司发生的结算业务如下:
(1)7月3日,汇明公司与乙银行签订短期借款合同后,持相关开户资料向乙银行申请开立了一般存款账户。
(2)7月8日,汇明公司派出出纳王某到乙银行购买现金支票并办理提取现金业务。
(3)7月10日,汇明公司出纳王某填写一张金额为420 000元的转账支票(以下简称A支票)交采购员李某支付洪鑫公司货款。由于粗心,王某误将收款人“洪鑫公司”写为“洪金公司”;李某发现后,要求王某更正;王某随即将支票上的“金”改为“鑫”,并在更正处盖章。李某将该支票交给了洪鑫公司。
(4)7月14日,洪鑫公司将A支票退回,要求汇明公司重新签发一张转账支票。出纳王某重新填写一张转账支票(以下简称B支票)交给洪鑫公司。当日,洪鑫公司持B支票到甲银行办理支票转账,甲银行审核B支票时发现汇明公司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支票金额,遂将B支票退还给洪鑫公司,并提请中国人民银行对汇明公司予以处罚。洪鑫公司持退回的B支票要求汇明公司付款并予以赔偿,汇明公司承诺在7月17日前支付洪鑫公司货款。
(5)7月15日,为筹集资金,汇明公司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向甲银行申请办理贴现。该汇票出票日期为2008年4月25日,到期日为2008年7月25日,金额100 000元。汇明公司将实际获得的贴现票据款存入其在甲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
(6)7月17日,洪鑫公司持B支票到甲银行办理支票转账,取得了货款。
已知:甲银行年贴现利率为2.16%;经计算并确定的贴现天数为10天;一年按360天计算。
要求: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汇明公司在乙银行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2)汇明公司到乙银行购买现金支票并办理提取现金业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3)汇明公司出纳王某更改A支票收款人“洪金公司”为“洪鑫公司”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4)汇明公司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仍然签发 B支票给洪鑫公司导致洪鑫公司不能如期取得B支票款项,属于什么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对其予以何种处罚?洪鑫公司是否有权要求汇明公司予以赔偿?说明理由。
(5)计算汇明公司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时,向银行支付的贴现利息和实际获得的贴现金额,列出计算过程。
100000×5%
100000×2%
200000×5%
200000×2%
A.2018年1月28日
B.2018年2月28日
C.208年3月28日
D.2018年4月7日
振辉机械厂服务部8月15日开出两张票据:一张为面额10 000元的支票,用于向甲宾馆支付会议费;另一张为面额200 000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为9月5日,用于向乙公司支付材料款,该汇票已经银行承兑。8月20日,甲宾馆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发现该支票为空头支票,遂予以退票,并对振辉机械厂处以1 000元的罚款。甲宾馆要求振辉机械厂除支付其10 000元会议费外,还另需支付其2 000元赔偿金。
9月5日,乙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得知振辉机械厂的账户余额不足200 000元。
要求:根据金融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银行对振辉机构厂签发空头支票处以1 000元罚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甲宾馆能否以振辉机械厂签发空头支票为由要求其支付2 000元赔偿金?简要说明理由。
(3)银行能否以振辉机械厂账户余额不足200 000元为由,拒绝向乙公司付款?简要说明理由。
⑴向红光厂购入甲材料一批,材料价款5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85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货款已通过银行支付。
⑵向东风厂购入乙材料一批,材料价款20000元,增值税额3400元,材料尚未验收入库,货款尚未支付。
⑶上述向东风厂购入的乙材料经验收入库。
⑷从天平厂购入丙材料一批,材料价款60000元,增值税额102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货款上月已预付50000元,不足部分用银行存款补付。
⑸从梅山厂购入丁材料一批,材料价款70000元,增值税额11900元,材料尚未运达,货款用一张为期一个月的商业汇票抵付。
⑹企业从大恒公司购入甲、乙两种材料,材料买价为:甲材料40吨,单价700元;乙材料60吨,单价900元,共计82000元。购入材料的运杂费2600元,运杂费按照材料重量比例分配,增值税进项税额13940元(82000×17%)。上述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已运达企业,并已验收入库。
⑺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以银行存款26400元,向光华工厂预付材料货款。
⑻企业收到光华工厂发运来的已预付货款的材料,并验收入库。该批材料的买价27700元,运杂费5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4709元,应付款项共计32909元,冲销原预付货款26400元后,不足部分用银行存款补付。
⑼企业用银行存款偿还前欠裕丰公司的货款13504元。
⑽一张面值为81900元的商业汇票本日到期,以银行存款支付该商业汇票款。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A.如果甲公司在乙银行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乙银行应当足额付款
B.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
C.乙银行应当无条件付款
D.如果乙银行拒绝付款,甲公司仍应承担票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