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建设单位
B.建设主管部门
C.项目安全监督机构
D.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