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B.小规模纳税人(非房企)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C.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3%的征收率计税
D.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A.0.1
B.0.2
C.0.3
D.0.4
A.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B.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C.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D.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A.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B.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必须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以上
C.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必须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D.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时,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原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中有关的权利、义务随之转让给受让人
E.项目转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
A.基本建设贷款
B.更新改造贷款
C.房地产开发贷款
D.其他固定资产贷款等
某外商投资企业,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2005年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2月1日与当地建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一份,合同记载借款金额2 000万元,借款期限10个月,还款到期日11月30日。
(2)2月中旬用借款2000万元和自有资金800万元,购得非耕地40 000平方米得使用权用于开发写字楼和商品房,合同记载土地使用权60年,2月末办完相关权属证件。
(3)第一期工程("三通一平"和第一栋写字楼开发)于11月30日竣工,按合同约定支付建筑承包商全部土地得"三通一平"费用400万元和写字楼建造费用7 200万元。写字楼占地面积12 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 000平方米。
(4)到12月31日为止对外销售写字楼50 000平方米,全部签了售房合同,每平方米售价0.32万元,共计收入16 000万元,按售房合同规定全部款项于12月31日均可收回,有关土地权证和房产证次年为客户办理。其余得10 000平方米中,7 000平方米用于先租后售,11月30日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时间先定一年,租金从12月1日起计算,每月收租金21万元,合同共记载租金252万元,租金每月收一次;另外3 000平方米转为本企业固定资产作办公费用。11月30日用于出租和自用的房屋面积已全部办好相关出租、资产转账手续,于当日全部交付并从12月1日适用。
(5)在售房、租房等过程中发生销售费用1 500万元;发生管理费用(不含印花税)900万元(其中交际应酬费80万元)。
(说明:计算土地增值税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10%,企业所得税税率30%,地方所得税税率为3%)
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销售和出租的房屋应缴纳的营业税。
(2)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纳印花税。
(3)征收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4)征收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成本金额。
(5)征收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费用和其他项目金额。
(6)2005年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7)2005年所得税的应税收入总额。
(8)所得税前应扣除的销售成本。
(9)所得税前应扣除的期间费用。
(10)所得税前应扣除税金。
(11)2005年度应缴纳的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