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接受委托从事的下列业务中,属于非验证服务业务的有()
A.出具企业税前弥补亏损鉴证报告
B.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培训
C.出县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报告
D.进行税收筹划
E.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
BD
A.出具企业税前弥补亏损鉴证报告
B.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培训
C.出县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报告
D.进行税收筹划
E.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
BD
A.涉税专业服务是指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接受委托,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就涉税事项向委托人提供的税务代理等服务
B.公正性是涉税专业服务行业执业的基本要求,离开公正性,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的存在就失去了意义
C.税务师从事的涉税专业服务业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事务委托或劳务提供,而是依据合同的契约行为
D.涉税专业服务行业,须在遵循市场交易原则的前提下,获取合理报酬
E.涉税专业服务业务必须满足委托方的要求
A.委托人的信誉、诚信可靠性及纳税遵从度
B.判断收费是否合理
C.专业胜任能力
D.委托人的经济实力和委托目标
E.委托人的风险级别
A.税务师按照税法的规定,靠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并依赖他人处理受托业务
B.税务师执业的独立性是指税务师在其接受涉税专业服务委托的权限内,独立行使涉税专业服务权,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
C.税务师通过教育、培训和执业实践获取和掌握财务会计、税收政策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并持续了解和掌握现行法律、执业技能和实务变化,在应用专业知识和技能时,合理运用职业判断,确保为委托人提供具有专业水准的服务
D.有偿性,指出税务师可以在获取一定报酬的前提下服务于纳税人
E.税务师不能以任何方式强迫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其开展涉税专业服务,体现的是自愿委托原则
A.税务师事务所涉税服务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协议,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间、时效与委托人约定的时间,办理委托事项,严格守约,全面履约
B.税务师事务所涉税服务人员可以改变证据的内容、形式及属性
C.税务师事务所涉税服务人员从事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査业务,必须从实质上保持独立性
D.税务师可以要求委托人提供有关会计、经营等涉税资料(包括电子数据),以及其他必要的协助
E.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如果知悉或有理由相信相关因素对于独立性将产生不利影响,应当采取措施排除或者消除该影响因素
A.杜绝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B.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
C.按规定举办婚丧喜庆事宜
D.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接受不属于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中介机构的聘任
A.发布虚假广告和开展虚假宣传
B.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损害其他保险机构的商业信誉
C.超出保险公司的委托权限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活动
D.利用行政权力、行业优势地位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E.接受或协助超出经营区域和经营范围开展保险活动的保险公司的委托,为其办理保险代理业务
A.税务师可以采取函证获取纳税情况审查证据
B.纳税情况审查业务的委托方必须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
C.制定业务计划前,项目负责人应当了解被审查人的内部控制
D.纳税情况审查业务必须出具书面业务报告
A.注册税务师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违反《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从事代理活动两次以上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给予通报批评,并停止其从事税务代理业务6个月以上
B.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被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C.注册税务师未按照委托代理协议书的规定进行代一或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代理的,由县及县以上税务行政机关处以罚款,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D.税务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不表示反对仍进行代理活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市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停止其从事税务代理业务1年以上
E.税务师事务所违反有关行政规章的规定进行代理活动的,由县级税务行政机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
A.委托贷款业务属于银行中间业务
B.委托贷款业务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C.受托人开办委托贷款业务没有任何风险
D.受托人不应为委托人介绍借款人,不得接受借款用途不明确和没有指定借款人的委托贷款
A.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酒厂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B.由酒厂以委托方的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C.由酒厂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D.酒厂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