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重整制度的表述中,符合新颁布的《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有()。
A.债务人尚未进入破产程序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B.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20 %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C.破产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重整计划草案可以由破产管理人制定
D.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A.债务人尚未进入破产程序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B.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20 %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C.破产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重整计划草案可以由破产管理人制定
D.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A.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20 %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B.破产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重整计划草案可以由破产管理人制定
C.债务人尚未进入破产程序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D.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A.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B.合伙人可以查阅企业会计账簿
C.合伙人可以自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D.执行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企业经营状况
下列有关重整制度的表述,说法正确的是()。
A.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
B.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C.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D.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A.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B.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C.有限合伙人可以用知识产权作价出资
D.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
A.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对债务人有约束力
B.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对全体和解债权人有约束力
C.和解协议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无效
D.债务人不履行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A.合伙企业应先以其全部财产清偿企业债务
B.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可自行接管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D.合伙人之间约定的亏损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
A.出纳人员在办理收付款后,应在有关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的戳记
B.及时填制原始凭证,并按规定程序送交会计部门,不得拖延、积压
C.凭证填制的手续必须完备,符合内部牵制制度规定
D.凡规定填写大写金额的各种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销售商品需要安装的,在商品发出时确认收入
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签订合同时确认收入
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销售时确认收入
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A.经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B.债务人的出资人可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C.债务人的监事经人民法院同意可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
D.债务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不得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A.债权转为股权的,应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
B.在企业股权收购的一般性税务处理中,收购方取得股权的计税基础应以账面净值为基础确定
C.对于企业债务重组所得超过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的,可在今后5个纳税年度内均匀计入所得额,低于50%的则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当年纳税
D.在企业资产收购的特殊性税务处理中,收购方取得新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