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以货币形式出资,丙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成立一年后,经全体股东同意.丁成为A公司的新股东,不久后公司发现丙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对此,下列做法中不正确的有()。
A.丙因出资违约而丧失股东资格,并由甲、乙补足差额
B.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丁承担补充责任
C.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D.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丁承扣连带责任
E.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承担补充责任
A.丙因出资违约而丧失股东资格,并由甲、乙补足差额
B.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丁承担补充责任
C.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D.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丁承扣连带责任
E.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承担补充责任
A.甲对内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B.乙不能执行合伙事务
C.甲对于合伙事务享有监督权
D.丙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A.因公司的经营规模较小,所以公司决定不设立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
B.该公司的注册资本是符合规定的
C.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乙和丙担任监事
D.如果甲担任执行董事的,还可以同时兼任监事
A.由甲和乙共同代丙补缴
B.由丙补缴,甲、乙不承担连带责任
C.由丙补缴,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D.不予补缴
【案例1】
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该公司章程草案有关要点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600万元。各方出资数额、出资方式以及缴付出资的时间分别为:甲出资18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70万元、计算机软件作价出资110万元,首次货币出资20万元,其余货币出资和计算机软件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足;乙出资150万元,其中:机器设备作价出资100万元、特许经营权出资5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缴足;丙以货币270万元出资,首次货币出资90万元,其余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付100万元,第3年缴付剩余的80万元。
(2)公司的董事长由甲委派,副董事长由乙委派,经理由丙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时,出资各方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为:甲按照注册资本30%的比例行使表决权;乙、丙分别按照注册资本35%的比例行使表决权。
(3)公司需要增加注册资本时,出资各方按照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公司分配红利时,出资各方依照以下比例进行分配:甲享有红利25%的分配权;乙享有红利40%的分配权;丙享有红利35%的分配权。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成立前出资人的首次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出资人的货币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甲以计算机软件和乙以特许经营权出资的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甲、乙、丙分期缴纳出资的时间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在公司股东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的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3)公司章程规定增加注册资本时,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是否违反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分红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A.会议决定公司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兼任总经理
B.会议决定由乙担任财务负责人
C.会议决定公司设监事一名,由丙担任,任期6年
D.会议决定,同意公司以5万元购买甲的一项专利
A.仅以公司现有财产为限清偿债务
B.丙应当补足其出资差额,甲、乙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以补足后的财产清偿债务
C.丙应当补足其出资差额,甲、乙、丁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以补足后的财产清偿债务
D.甲、乙、丙、丁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A.甲、乙、丙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B.甲、乙、丙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C.甲、乙、丙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D.甲、乙、丙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A.乙公司应于2009年8月5日前至少缴付30万美元
B.乙公司应于2009年8月10日前至少缴付50万美元
C.乙公司应于2009年11月5日前至少缴付30万美元
D.乙公司应于2009年11月10日前至少缴付50万美元
案例三
(一)资料
甲、乙两家国有企业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发起人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1)丙公司的注册资本拟定为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甲以土地使用权折价800万元、厂房设备折价‘700万元出资;乙以现金400万元、企业商誉折价100万元出资。其余3000万元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2)如果公司不能成立,由甲、乙根据上述出资比例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3)丙公司成立后,开办费用从公司成立当年的应税收入总额中作一次性扣除。
(二)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从下列问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答案。
6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在任何隋况下都必须有5个以上的发起人
B.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包括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
C.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D.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