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会计法》对于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进行() 处理。
A .不予受理
B .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C .可视情况予以受理
D .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当()。
A.不予受理
B.予以受理
C.予以纠正
D.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应当()。
A.拒绝接受,并报告领导,要求查明原因
B.予以销毁,并报告领导,要求查明原因
C.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规定进行更正、补充
D.拒绝接受,并不能让经办人员进行更正、补充
A.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
B.对于违反有关法规制度的原始凭证,应先办理,再报告领导人
C.对于不真实、不完整的外来原始凭证,可先办理,再要求经办人补办有关手续
D.对于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可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