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出售本企业拥有的一项无形资产,取得收入300万元。营业税税率为5%。该项无形资产取得时实际成本为400万元,已摊销120万元,已提减值准备50万元。甲公司出售该项无形资产应计入的当期损益的金额为()万元。
A.-100
B.-20
C.300
D.55
A.-100
B.-20
C.300
D.55
A.70
B.-20
C.300
D.-100
A.-100
B.-20
C.300
D.70
某企业发生有关无形资产的经济业务如下:
(1)从技术市场购入一项专利权,买价300000元,增值税为18000元,均以存款支付。
(2)接受甲公司以某项商标权向本企业投资,双方协商确认价值150000元。
(3)企业自行研制专利权取得成功,并已申请,取得专利权。发生研究开发费用共计90000元,其中领用库存原材料50000元,应付人员工资30000元,以存款支付其他费用10000元;应予以费用化的支出35000元,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55000元。专利登记费20000元,律师费用10000元,以存款支付。
(4)企业出租商标权取得收入40000元,增值税5200元,存入银行,以存款支付出租无形资产的相关费用10000元,摊销无形资产价值2000元。
(5)企业将拥有的一项专利权出售,取得收入100000元,增值税6000元存入银行;银行存款支付律师费2000元,增值税120元;该项专利权的原始价值为150000元,累计摊销额为70000元,未计提减值准备。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确认债务重组利得 53.8 万元
减少应付账款 163.8 万元
确认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20 万元
减少无形资产账面余额 120 万元
A.150
B.90
C.75
D.165
A.-100
B.-20
C.55
D.70
A.0
B.171.25
C.23.125
D.85.625
A.一300
B.438
C.340
D.342
A.156
B.25
C.178
D.203
A.2019年年末计提减值准备前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是660万元
B.2021年7月20日,对外出售该无形资产时的净损益为-112.5万元
C.2019年年末计提减值准备前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是550万元
D.2021年7月20日,对外出售该无形资产时的净损益为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