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第11条款,不属于挂靠的行为包括()。
A.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
B.专业分包的发包单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
C.劳务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的;
D.实际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